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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二奶”被抓包 男女双方同触重婚罪

2005-08-24 13:30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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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2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幸嫚香港二十四日电)香港一名男子在深圳包二奶遭原配捉奸,告上法庭,结果法官判处这名香港男子触犯重婚罪,拘役五个月;法院同时认为身为二奶的女方也触犯重婚罪,同样判处拘役五个月。此一判例敲响“包二奶”的警钟。

星岛日报今天报导,自从二000年深圳首次以重婚罪判决一名包二奶的香港男子入狱后,已有多名港人因包二奶入狱,但大多数个案因身为二奶的女方在法庭上坚称同居时,不知男方已婚,法院以证据不足无法将女方定罪。

  而这宗被原配控告的吴姓港商,一九九九年在香港与赵姓女子结婚,但二00四年吴某在深圳福田区结识一名李姓女子后开始同居,其间两人经常以“夫妻”相称,李女也以“吴太太”自居,并多次随同吴某赴港,让吴某享尽齐人之福。赵姓原配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跟踪俩人到深圳,报警捉奸逮捕两人并提出控诉。

福田区法院最近判处吴姓男子重婚罪成立拘役五个月;稍后,也判处身为二奶的李姓女子拘役五个月。法官在判决书中指出,李姓女子明知男方在港有妻,仍与同居,触犯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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