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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屎运带塞 衰人被当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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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7日讯】〔自由时报记者傅潮标╱苗栗报导〕苗栗县后龙镇连姓男子去年12月间到台铁苗栗县丰富站搭火车时,踩到1坨狗屎,他顺手从继电室门口的面纸盒抽出面纸擦鞋,因此留下一枚指纹,结果竟被调查继电室电缆线遭窃案的铁路警察局依窃盗罪嫌移送侦办。

苗栗地检署检察官侦查终结,认为光凭1枚指纹,只能证明连某触摸过面纸盒,但不能据此推论电缆线就是他偷的,最后予以不起诉处分。

苗栗县后龙镇丰富火车站,属于无人看管的车站,去年12月间,站内的继电室被偷走约8公尺的电缆线,价值约1600元,警方采证时,从继电室门口的面纸盒上采到一枚指纹,送请刑事局鉴验,结果与连某的左手中指指纹相符,依窃盗罪嫌将他送办。

连某在庭讯时辩称,去年12月20日晚间,与家人吵架后,步行到丰富火车站,打算搭乘深夜11点47分的火车前往新竹,但错过班车时间,后来踩到狗屎,看到继电室门口有面纸盒,就抽出面纸擦拭鞋子,因此才留下指纹。连某说,之后他打公共电话叫堂弟过去聊天,他还到后龙1家便利超商买饮料请堂弟喝,最后在堂弟家过夜。

检察官为查证他的话,传唤女清洁工作证,她说,去年12月20日7点30分左右打扫车站环境,发现继电室大门被破坏,疑遭人侵入,经台铁人员到现场查看,有8公尺的电缆线失窃,显然在连某未到车站前,窃案就已发生。

检察官并从发票查证93年12月21日凌晨1点52分,连某确实曾在他所说的便利超商购买饮料。

检察官认为,警方并没有查获任何失窃电缆线或已遭变卖的证据,也没有查到窃嫌遗留的作案工具,仅凭一枚指纹,顶多只能证明连某触摸过面纸盒,至于为何触摸,原因有待查明,更不要说直接推断连某偷窃继电室内的电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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