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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妇女带小鱼进澳洲 被以走私野生动物罪名起诉

2005-09-01 10:50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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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1日报导】(据中广新闻报导)一名五十岁的台湾妇女,在前往澳洲“布里斯本”市,过海关的时候,竟然被拦下来,然后被以“走私野生动物”罪名起诉,原因竟然是:这名妇女在空的面霜罐里头,装了三只小鱼。

这名妇女是来自台湾的移民,如果“走私野生动物”罪名起诉之后,除了可能面临十年有期徒刑之外,而且还要并科十一万澳币,合台币两百七十多万的罚款。澳洲检疫官员表示,由于他们还在这名女子的行李当中,也发现到一些水草,所以他们猜测,这名台湾来的妇女,可能是想把这些鱼当做宠物,不过由于澳洲的检疫法规极为严格,所以他们也只能依法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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