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索贿法官获胜诉 贿款还可本息全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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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于国香港一日电)河南省新乡市中级法院一名法官,多年前向一宗案件的原告索取贿赂、并强迫原告写下人民币五万元的欠条,由于原告迟迟无法“还债”,索贿法官竟向区法院递交状纸、状告“欠债”者。更荒唐的是,区法院竟然判索贿法官胜诉,得偿“本息”共人民币76万元!

据香港太阳报报导,案件梁姓受害人为新乡市一家化工厂清算领导小组负责人,1992年,工厂和河南省科学院新乡市化工研究所因经济纠纷,官司打到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审法官张其江向他索取人民币五万元活动费,并允诺帮助打好官司。

工厂自己计算损失为人民币120多万,但法院一审判决研究所赔偿人民币70多万元。不久张其江却逼梁姓受害人兑现人民币5万元活动费。

不过,诉讼一拖近十年,工厂早已是一片废墟,张其江的活动费迟迟没有到手,他利用和红旗区法院院长的私人关系,手持欠条将工厂告上法庭。2003年5月,法院判决工厂要偿还欠款本息合共人民币76万元!

报导说,忍无可忍的梁姓受害人向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举报张其江,事件引起有关部门重视,并惊动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在专案小组彻查后,检察机关认为张其江有索贿嫌疑,去年九月,新乡市检察院以受贿罪嫌,将未到法定年龄却被安排退休的张其江逮捕。

报导并指出,全案虽已中止执行两年,但有关部门既没有作出再审判决,也没有撤案;造成错案的有关责任人更没受到责任追究。而更为荒唐的是,尽管索贿的法官已被批准逮捕,红旗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至今仍是生效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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