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副市长朱胜文遗孀为夫喊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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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13日讯】(美国之音记者:海涛2005年9月13日香港报导)曾任中国哈尔滨副市长的朱胜文在保外就医前突然死亡,他的妻子范珍到北京天安门广场“静站”被警方关押5天后释放。范珍声称,如果有关部门到处推诿不解决问题,那么,她将继续采取行动,为丈夫伸冤。

范珍在北京看守所被拘押5天后获释,上周末被押送回哈尔滨。自从丈夫2003年底在保外就医前突然死亡后,她就四处上访和发申诉信,但都无结果。范珍上个星期到天安门广场披白袍“静站”,被警方以“扰乱社会治安”为由关押5天。

范珍说,她采取这样行动,实在是走投无路了:“要不然我怎么跑到天安门了呢?我真是走投无路啊!我能够想到的、能够办到的,我都去努力了。按照正常的上访和申诉的程序,我都走到了。但是,上至党中央,下到省法院,全都没有人管。对这个案子一看,全都跟躲地雷一样躲了。”

对中国的各级司法机构来说,朱胜文一案是个棘手案,因为这是中共最高纪律机构—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办的“铁案”。

*狱方称朱胜文跳楼自杀*

1996年,哈尔滨出了一个“国贸城腐败大案”,中纪委副书记、人称“女包公”的刘丽英直接领导“专案组”,立案审查哈尔滨市常务副市长朱胜文和许多哈尔滨干部。1997年黑龙江中院以受贿罪判处朱胜文无期徒刑。1998年黑龙江高级法院改判17年。2003年12月29号,朱胜文离奇死在了哈尔滨司法局大楼外。监狱方面说,朱胜文从三层楼上跳下“自杀”身亡。

记者采访了朱胜文妻子范珍、女儿朱江、妹妹朱风云。她们说,朱胜文案一开始就是栽赃陷害,屈打成招,在服刑过半很可能就要保外就医时突然死亡,后来监狱当局不经过家属同意,就擅自把尸体从殡仪馆转到了监狱。

当时,中纪委专案组和检察人员把朱胜文夫妇关押起来,多次抄家“寻找清理赃物”,最后宣布朱胜文受贿30万元。朱胜文辩护律师于逸生当时对记者说,朱胜文一案的核心“就是所谓朱胜文收受国贸城张庭浦的7万元钱。”

范珍说,她们有充份证据证明这些指控都不成立。他说:“朱胜文案,我有确凿证据,证明朱胜文没有接受国贸城总经理张庭浦的钱,而且现在张庭浦也可以证明他并没有给朱胜文送过钱。其它那些,都是刑讯逼供打出来的。”

*朱胜文狱中书信称遭毒打*

据后来传出来的朱胜文狱中书信表明,朱胜文在受审查期间,遭到了酷刑毒打。为此,大赦国际、联合国人权组织以及中国人权组织都发出呼吁,要求中国按司法程序办事,尊重人犯的人格和尊严。

范珍因为朱胜文的问题也被关押了两年,并在2000年被开除了党籍和公职。这在中国叫“双开”,是共产党干部所受的最严厉惩罚之一。范珍出狱后多年来四处上访,尤其是丈夫2003年底死亡之后,她更是到处呼吁,希望为丈夫讨回公道。

范珍表示,多年四处碰壁后终于意识到,各级司法机构之所以回避她提出的要求重审的申诉,其根本原因就在于:朱胜文案是中纪委副书记刘丽英办的铁案,所以很难翻案。

中纪委是中共最高内部监察机构,现在的书记是中共政治局常委吴官正。这个机构专门负责查处违法乱纪和贪污腐化的党员干部。刘丽英曾担任中纪委副书记,在任期间,号称铁面无私“女包公”,查处了许多大案(曾参与审判江青、江西省长倪献策贪污案、无锡邓斌非法集资案、前北京市市长陈希同案、沈阳慕马案、河北省副省长丛奎福案等。)

南方报业网介绍刘丽英文章时这样评价中纪委的作用说:“‘纪检系统起领导作用,司法系统是协同作用’,这是极具中国特色的反腐制度安排,在这种制度架构里,中纪委的作用至关重要。”

*范珍说要找刘丽英伸冤*

范珍说,现在许多媒体介绍刘丽英时,只说其它大案,而不提朱胜文案,这就说明了很多问题。范珍说,下一步,她要直接找刘丽英伸冤:“实在逼得我不行,我下一步就再穿个白袍子,上面写:中纪委书记刘丽英必须为朱胜文平反。后面写着:哈尔滨副市长朱胜文国贸城案 冤。”范珍说,她不排除拦胡锦涛车喊冤的可能性。

记者给哈尔滨政法委副书记打电话,也给中纪委打电话,但都没有找到人。政法委书记的电话是音乐歌声而无法留言,而有着120名专职委员的中纪委只有一个举报电话,记者多次打去都是忙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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