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晓明:读杨建利、何德普狱中书的感想

田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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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11日讯】笔者昨天读到了杨建利以及何德普在监狱里写得信,这两封信所反映的情况与本人15年前在监狱里经历的情况一模一样,15年过去了,应该改变的丝毫未变,想到这里,心情不免沉重;杨建利、何德普在监狱里不忘关注人权状况,这种精神难能可贵,想到他们还要继续在监狱里受难,心情更加沉重,希望这个牢狱之灾不能击垮他们,希望他们遇到这个打击之后更加坚强。我将以亲身经历来证明,犯人的人权遭到侵犯不是个别现象;为了改善犯人的人权状况,个人还要给司法部提一个意见。

杨建利、何德普在信中说,监狱里出售的日用品和副食品的价格要高于同类商品市场上的正常价格,我在凌源第二监狱也遇到过这种事情。实际上,监狱里的伙食非常差劲,饭菜里有昆虫以及其它杂物都属于小事情,更令人忍受不了的是食物有的时候是变质发霉的;监狱提供给服刑人员的食物的数量无法满足一些人的需要,食物的质量也不好,它满足不了服刑人员对蛋白质、脂肪的需求。正因为如此,所以服刑人员只好跟家人要钱,在监狱里买一些肉、蛋和一些蔬菜;监狱从外面购买肉、蛋之类的副食品,然后把它们卖给服刑人员。监狱的采购人员在采购副食品的时候,供应商绝不会以高于市场正常价格的价格卖给他们副食品,反过来供应商还会讨好监狱这样的大客户。所以导致监狱里副食品价格高于市场上的正常价格的人一定是监狱里的采购人员,而不是供应商。监狱本来就有责任为服刑人员提供能满足服刑人员正常需求的食物,由于各种原因(这些原因中的主要原因是监狱的经费不足),监狱很难做到这一点;服刑人员退而求其次,自己掏钱买东西满足自己的需求,监狱却在这时以很高的价格向服刑人员推销东西,监狱这样做是值得谴责的。

何德普提到的遣送处生活笔者也经历过,在辽宁,遣送处这样的机关被命名为入监队。犯罪嫌疑人经过法院的审判被判为有罪之后,他们就要离开看守所到监狱去,在未到监狱之前,各地看守所的犯人都会被集中到入监队(北京的遣送处),由入监队把这些犯人再分配到各个监狱里。入监队这样的地方很难看到警察,平时都是犯人管理犯人,所以这里的秩序十分混乱。本人亲眼见到一个管理犯人的犯人用鞋底打另一个犯人的脸,只一下就使被打者的脸变了颜色,并且肿了起来。还有一个犯人受到了这样一种惩罚,将脑袋插进装尿的塑料桶里,当然尿并未装满塑料桶。管理犯人的犯人踢人都很特别,他先让被踢者蹲下,然后用脚后跟踢对方的后背,踢人者是站着的,脚由上而下落下来,力量是很大的。正如何德普所言,遣送处、入监队这样的地方就是人为地制造出恶劣的生活环境。其实犯人在这里整天就是坐在那里,他们有时间去洗衣服、洗澡,可是这里的管理者不允许犯人随便做这些事情,致使犯人的个人卫生状况急剧恶化。何德普说他见过一些人身上有虱子,我在沈阳入监队的时候身上也生过虱子,用手可以很容易地抓住它们,衬衣、衬裤的缝隙里有大量的虫卵。到监狱后,我用开水烫了一下衣服,才彻底与虱子告别。

为什么偏要人为地制造出恶劣的生活环境?监狱的管理者并不需要付出努力就可以使犯人的生活环境得以改善,只需要给犯人洗衣服、洗澡的时间就可以了;由此可以看出一些人对人权的漠视,我们还可以发现一些人其实是有一点变态的。遣送处、入监队这样的地方实在没有必要继续存在下去了,司法部应该撤消这样的机构,与其动员力量去改变遣送处、入监队这种地方的环境,不如将这些机构撤消。犯人从看守所出来之后,可以直接到监狱,这样就省去了遣送处、入监队这种中间环节。让犯人在遣送处、入监队学习一段时间有什么必要?让他们直接到监狱参加学习不行吗?中国的看守所都设置在各个县、区和各个市,每隔一段时间,各个县、区的看守所就可以把自己看押的犯人集中到地级市的看守所里,监狱再派车到这个地级市的看守所把这些犯人拉到监狱里。这样做,各地即将去监狱的犯人只需要在地级市看守所里呆一、二天,这就大大地降低了转运犯人的成本,原来犯人在遣送处、入监队这种地方要呆一个月以上的时间,国家要派人看管他们,还有消耗一定的资源。遣送处、入监队这种机构撤消之后,那些人员和资源就可以节省下来了。更重要的是,犯人再也不需要到那样一个生活环境恶劣的地方去遭罪了。有人觉得犯人就应该去遭罪,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首先这样想是不尊重人,其次这样做不利于犯人的转化,一个人在监狱里受到的对待越不好,他对社会的报复心就越重。撤消遣送处、入监队并不需要付出太多的劳动,在我看来,做这个事情是很容易的,司法部连这样的事情都做不了吗?

原载《议报》第232期(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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