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玉萍被判刑 香港评论应争取移交周正毅来港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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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18日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心语采访报导)上海地产前总经理毛玉萍被香港高等法院判刑三年半之后,成为首次有大陆民企的负责人因经济犯罪在港受审并判刑。香港有评论认为,执法部门下一个努力的目标应该是争取移交周正毅来香港受审。

有“上海首富”之称的周正毅,他的妻子毛玉萍因串谋在股市造假及妨碍司法公正,星期一被香港高等法院判囚三年半。她的助理钟秀玲和涉案律师黄培辉分别被判囚三年和两年。毛玉萍的代表律师求情时表示,毛并非案中主谋,操控股价的时间不算长,亦没有在案中得到实际利益。

律师在法庭上提交影星成龙、地产富商郑裕彤,以及身兼政协常委的星岛报业主席何柱国等两百多人的求情信,证明毛玉萍的品格,并声称毛热心公益事业,要求法官从轻量刑。法官原拟判毛玉萍入狱四年,但考虑各方求情及其他因素,判毛入狱三年半。

星期二,香港多份报刊都图文并茂报导该则消息。香港《苹果日报》的头版报导说,毛玉萍因炒作上市公司“上海地产”股价,以逃避向中银还款十七亿元,被判入狱,她与周正毅一手创立的商业帝国正式没落。香港明报星期二的社评标题为“经济罪犯多逃逸 争取引渡周正毅”。

社评表示,毛玉萍虽然因串谋做市及妨碍司法公正,判囚3年半;然而,案中主脑“上海首富”周正毅,至今仍未经香港的法院审判。社评认为,寻找周正毅,让他接受审讯,应该是香港执法部门下一个努力的目标;如果让事件不了了之,最终只会鼓励更多经济罪犯来港,这对中港两地的正当商人和企业、以至小投资者都不公平。

熟悉大陆法律的香港中文大学中国法制研究计划研究员王友金表示:“过去的往例就是中国的一些高级官员、高级干部、高级企业的总经理或领导人,在香港犯罪逃到国内去,一般都没有办法引渡过来,最大的原因就是政治原因。因为中国派来香港的高级干部,多数是共产党员,所以他们来香港法院审判,恐怕要泄漏国家机密。”

其实早在一年多前,香港便有报章报导说,有香港居民身份的周正毅,因为妻子的案情,有可能在香港被起诉。明报星期二的社评表示,周正毅只是近年多宗涉及中港经济罪案的一个例子。

除了周正毅外,尚有刘金宝、王雪冰、朱小华、杨斌等等,一连串的名字涉及数以十亿计的金钱。但这些关键人物,早已逃离香港,令证监会、金管局和廉政公署等机构,连基本事实都未能全面掌握,更遑论调查和令有嫌疑的人接受审裁。

香港时事评论员周滨说:“他们主要是重大的金融犯罪,他们主要是在金融市场上运作的。刘金宝、王雪冰都是银行行长。周正毅也是牵涉在上海和中国银行、和其他一些银行不良贷款、或欺骗贷款这样的事情。这是牵涉中国金融的制度问题,中国的金融制度很不完善,而且中国金融界的行政官员拥有很大的权力。”

明报的社评认为,中港两地政府应该对症下药,改善现行经济罪犯移交机制的重重问题,避免更多的周正毅来香港犯案;不然的话,因经济犯罪后离港走人的名单,将会愈来愈长。

而有上海首富之称的周正毅则在2004年5月份被大陆上海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香港廉政公署亦已发出通缉令追捕周正毅。市场估计,他再难踏足香港。

(据自由亚洲电台录音整理)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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