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将立法规管垃圾资讯违规可罚十万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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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2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于国香港二十一日电)现代人每天几乎为电子垃圾信、广告传真、语音电话烦不胜烦,港府决定立法管理,违规者将负上刑责与罚款。

不少业者为了促销,每天都会发出大量录音电话、传真、电话短讯或电子邮件宣传,对民众造成极大困扰。据统计,单是滥发传真,港府电管局过去两年就收到近八万宗投诉。

港府决定立法规管电子垃圾资讯,针对所有为商业目的发出的电子资讯,违规者将要负上刑责,同时又建议设立﹁不收资讯名册﹂,民众若把电话或传真号码加进名册,促销商就不能再向该号码发出垃圾电子资讯。

港府工商及科技局研拟﹁未经收讯人许可而发出的电子资讯条例草案﹂,将规管所有形式电子通讯,包括电邮、传真和预先录制的电话资讯。

工商局主管解释,若民众向业者发出“停止发送要求”,业者仍继续向对方发出资讯即属违规﹔电管局接到投诉后会纠正,若业者仍不遵从,可判罚款10万港元,继续犯者每天罚款1000元。

草案规定由电管局长设立﹁不收资讯名册﹂,民众可以选择将电子地址加进名册,等于向所有电子促销商发出“停止发送要求”。

虽然垃圾电邮情况严重,但名册不会包括电邮地址。因根据外国经验,将电邮放进名册可能会衍生更多问题,名单会变成促销商的“金矿”,反而惹来更多垃圾电邮。

香港消委会赞成政府规管电子资讯,但担心成立﹁不收资讯名册﹂会变成“黄金名单”,被不法直销商人滥用发放资讯。消委会建议港府加强罚则及厉行执法,以收阻吓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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