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法轮功人权 律师杨在新被强行解聘

广西中驰律师事务所正式下达解聘与杨在新律师的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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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27日讯】广西中驰律师事务所杨在新律师,于2006年元月12日在济南市为被劳教的法轮功练习者 刘如平律师代理行政诉讼期间,就收到中驰律师事务所前任主任陈永才的电话告知,因杨律师为广西苹果县法轮功练习者农有跃作无罪辩护,该所准备解除与杨在新的聘用合同, 并要杨律师书面汇报办理该案的情况。杨律师已将农有跃案件的起诉书、辩护词、判决书、北京高智晟律师三次上书全国人大和胡温的材料、办理该案过程的情况汇 报一齐寄送到广西区司法厅律管处。

杨在新律师于北京 (大纪元)

2006年元月26日,杨在新律师收到广西中驰律师事务所签发的一份《通知》,说因杨在新律师未与该所签订继续聘用合同,杨律师已不是该所的执业律师。所 以,从2006年2月1日开始,杨律师不能继续以该所执业律师的名义执业等内容。

杨律师认为,该所是在受到有关部门的压力后,才作出以上行为的。杨律师于1996年度起就一直在中驰律师事务所执业,2002度还是该所的合伙人,杨律师 在该所工作至今已届九年,该所与杨律师的聘用关系一直并不规范,杨律师并没有提出与该所脱离关系,而且杨律师以该所的名义对外还有大量的业务尚未办结, 特别是该所如果认为杨律师未有与其续签聘用合同,其却从没有口头或者书面提出要杨律师与其办理续签手续。

杨在新律师于北京 (大纪元)

杨律师认为,中共对法轮功的打压和迫害是全方位的,对法轮功的申诉、起诉不立案,不接材料,不受理,不答复;对帮助法轮功人员进行作无罪辩护的律师采取解 聘、关闭律师所等釜底抽薪的办法加以整治,从工作和生活来源上断其后路。

杨律师表示,其揭露中共非法迫害宗教信仰者及其他人士的决心没有变,也绝对不会改变。杨律师会采取类似高智晟律师的方式继续做维权工作,直到中国真正走 向民主、法治、宪政社会那天为止。(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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