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见:和谐之难,是否难于上青天?

管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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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24日讯】【新世纪特稿2006年11月23日】“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到底是个什么,现在应该更仔细地推敲它一下了。

“和谐”?“非和谐”?

有评论认为,中共提出“和谐社会”,表明中国的“社会主义”已经更接近西方的“社会主义”,即社会民主主义。也许,有这种可能。据说,江泽民提出“三个代表”思想,就有向社会民主主义转变的迹象,甚至中共更名为社会党似乎也指日可待了。

中共现在的说法是,“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这意味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就是和谐社会。那麽,为什么胡锦涛要强调所谓“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呢?从马克思学说的经典术语来说,社会主义社会,因为市场经济已经消亡,计划经济取而代之,消灭了阶级,其矛盾是非对抗性的,亦即非对抗社会,也可以说,它是和谐社会。不过,在这个意义上,社会主义本身就意味着非对抗,意味着和谐,也就用不说什么“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因为,根本没有什么非和谐的社会主义社会。那麽,提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理论概念而言,显得不伦不类,它若有现实意义,应该是针对着“社会主义”名义下的“非和谐社会”。

然而,中共的嘴很硬,它说,“社会和谐是我们党不懈奋斗的目标”似乎它从来就是一个追求社会和谐的政党,紧接着它又有所限制,说是“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为促进社会和谐进行了艰辛探索”。但是,人们看得很清楚,中共取得执政地位以后,已经越来越不满足于作为“工人阶级政党”,它美其名曰为“三个代表”,实际上是高居社会各阶级、各阶层之上,压制其他各政党,坚持把自己的执政地位拔高为专制的地位。这样做,在社会的文明、开放成为不可阻挡的大趋势的今天,就不能不越来越弄得天怒人怨,于是,出于不得已,中共近年来咬紧牙关,不顾社会矛盾逐渐尖锐化的现实,提出所谓“和谐社会”,来把它自己装扮一番。

看上去,中共所谓“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先前东欧国家共产党改革派提出的“具有人道面目的社会主义”或“人性化的社会主义”,有某种类似之处。

但是,它们之间,其实更有重大的区别。“人性化的社会主义”,是明确地针对着史达林模式的“社会主义”,集中体现着共产党改革派的追求。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波兰等国的改革实践,早在苏联解体之前就已经在冲击着苏联帝国的专制体系,而多次悍然对东欧改革派争取建立“没有史达林主义阴影的社会主义”的尝试开动镇压机器的苏联,最终,反而是断送了自己。

形成鲜明对照的是,中共提出所谓“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之际,根本没有表现出与它自己的史达林-毛泽东主义之传统有任何决裂的意思。

矛盾的分析与现实

中国的社会主义实践笼罩在沉重的毛泽东阴影之中。毛泽东放弃新民主主义理论,中断新民主主义的社会实践,贸然启动社会改造,并以此而作为其“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的现实基础。“文革”作为这一理论的政治实践长达十年,“文革”后,中共做出《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对毛泽东及其思想作了官方总结与评价,却避开了“继续革命”这一核心理论。

毛泽东跟在史达林的后面,匆忙地建立起社会主义制度,然后,也就遇到了同样的问题:如何看待现实社会中的矛盾。根据马克思学说的基本理论,毛泽东承认,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仍然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但是,他无法按照马克思学说的基本要求,即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他无法触及到具体的矛盾之现实状态。

中共“八大”之际,陈伯达领衔理论分析,他面对现实,认为基本矛盾是“先进的社会主义制度与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婉转一点儿,则表述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是主要矛盾。这样的分析,当然是针对着现实,但却否定社会生产力作为最活跃之社会变迁因素,违背马克思学说的历史唯物论基本原理。俄国理论家普列汉诺夫对此早有明确的分析与批评,但他为顾全布尔什维克政权而对公布这一分析与批评做了严格的限定。毛泽东当然不知道这一点,但他似乎也能感觉到,这样分析社会矛盾不妥,毕竟,作为共产党不能完全无视马克思的理论,而马克思理论对社会革命的分析,是社会生产力突破生产关系的束缚,而出现“先进的社会主义制度与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则意味着社会革命就此消失,因为生产力现在据说是跟在生产关系的后面了。中共的“左派”,以“四人帮”为突出代表,一贯反对所谓“唯生产力论”,因为他们的理论意识告诉他们,真正按照马克思学说的基本原理来分析现实社会,实事求是地以生产力为社会发展之更具决定性的因素,就势必对“先进的社会主义制度”之实际的先进性提出质疑,也就势必导致动摇整个“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

毛泽东的应付之道,是干脆放弃具体分析。他只是说,社会主义社会中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是“又相适应又相矛盾”的状态,而他的新贡献,则是把中共一贯认为的“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是整个过渡时期的主要矛盾”,改为,该矛盾是整个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这样一改,当然是适应了社会主义制度已经建立的现实,也就是说,毛泽东回避了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却缺乏其经济必然性而犯了“超越现实环境”的“左”的错误,把“向社会主义过渡”等同于“社会主义”本身,这样,他为展开阶级斗争提供了理论依据,建立起他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同时,却又实实在在地把社会主义社会,规定为对抗性矛盾的社会,当然也就不是什么“和谐社会”。

中囯共产党现在意识到这一现实的矛盾了吗?显然没有。

中共完成了以“社会主义”为名义的社会改造,市场经济受到严格限制,它本身的社会化趋势也就难以展开,而国有制度,本来可以作为解决市场经济之根本矛盾冲突的“形式上的手段”和“线索”(恩格斯语),但在现实中,却形成了垄断资源、控制市场的国有体制,为市场经济发展之阻碍,于是出现了目前现实社会的基本矛盾──国有体制与生产力发展之间的矛盾,它的社会表现,亦即社会主要矛盾,为共产党专制官僚集团与工农劳动群众之间的矛盾。

这种矛盾,有对抗性,也可以非对抗地存在。现实中的共产党,已成为《共产党宣言》所明确反对的“特殊利益”的集团,它是“新阶级”,是生产发展之特殊阶段上的特殊表现,其存在依据是权力与“特殊利益”之间的联系,表现为社会经济政治中的一种“特殊地位”。改革开放为市场经济开辟道路,而市场经济的长期发展,势必消除这种“特殊利益”和“特殊地位”,只是,在行政性集中的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转变过程中,这种“特殊利益”和“特殊地位”反而因为市场环境变化而加强,形成目前对抗性日益突出的局面。

这是事物发展过程本身的辩证法,市场经济,似乎是欲使其灭亡而先要使其疯狂,中共自己对此是否看得明白,也许倒关系不大。

和谐之难

现在,中共为求得其执政地位的稳定,不再把阶级斗争“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它一反常态,郑重其事地将“和谐社会”奉为目标,从毛泽东的提法回到中共“八大”的提法,再次肯定“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仍然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这显示出目前中共的一个明显特点,即不在乎什么马克思学说的理论分析,一切只是以维持其执政地位为重,以应付眼前现实为要务,有什么理论观点,顺之则昌,可以奉为指导思想,逆之则亡,必置之于死地。

“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其实是现实生产力的表现:生产的现实状态制约着人们的物质文化需要,这种需要,它会有某种“超前”,驱动生产发展,而它也会有某种“滞后”,对先进生产力的需求须达到某一临界点,才真正转化为驱动力量。也就是说,生产及其需要的矛盾,体现着社会生产力的状况,要分析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则要下更多的功夫,不是滥竽就可以充数的。

陈伯达提出“先进的社会主义制度与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得到刘少奇等人的赞赏,因为这一提法反映着现实,也有具体分析的意味,但是,它在理论上有致命的弱点,作为中共的“务实派”,他们难以应付“左派”的攻击。目前也同样是如此。“左派”还在对“文革”的失败耿耿于怀,还在以其激进思想咄咄逼人。他们针对现实社会阶级状况的变化,仍在祭起“唯生产力论”的大棒,对市场经济、对产权改革,进而对改革开放本身,一概横扫过去,而中共所谓“和谐社会”,在“左派”面前仍然苍白无力。

中共难改其依恃专制,“左派”也难改其搬弄教条,只是现在“左派”苦于专制之压制,对民主自由有所感悟,对右翼或“极右翼”仍是咬牙切齿。现实是如此,和谐,则总是难求。

转自《新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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