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修法由最高法院审核死刑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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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日讯】(美国之音记者:雷禄斯2006年10月31日北京报导)中国最高立法机构通过对中国有关死刑的法律进行全面修改。

新华社星期二宣布的这些修改意味着从明年1月1号开始,只有最高法院有权审核死刑判决。这项表决结果立即受到反对死刑的国际人权人士的赞扬。他们说,这个举动可能会减少执行死刑的数量。

法律分析人士说,将审核程序限制在最高层可能有利于减少地方法院在做出死刑判决的过程中一些滥用权力的现象。

*可能促进改善上诉制度*

中国法律问题专家、纽约大学法律教授科恩星期二在北京对记者表示,这些修改可能导致中国改进极无规律的上诉制度。

科恩说:“中国没有一个审议上诉的固定程序,这对死刑审核来说是个问题。我认为,努力改善死刑审核程序的好处在于,你不能把这种作法仅限于死刑案件。”

科恩认为,在死刑和长期监禁的判决方面会有一些改革。

*中国被处死人数超过任何国家*

中国官方媒体最近公布了一些被地方法院判处死刑、但后来证明是无辜的人的案件,从而使改革中国死刑制度的呼声越来越高。

中国政府从未公布过每年因从谋杀到逃税等罪行而被处死的人数。但是专家说,中国的死刑犯超过任何国家。他们估计,每年至少有数千人被处死。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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