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11月13日讯】(明报新闻网2006年11月13日报导)对于横头磡三母女被杀案,社署发表声明,对惨剧深表惋惜和关注。
声明指,在处理家庭暴力个案时,不论社署或非政府机构的社工都定必为当事人尽力提供协助和建议解决办法。在处理问题的过程中,当事人的配合和是否愿意接纳意见是非常重要的。
在处理面对离婚的个案时,社工会一直跟进当事人的福利需要,如儿童的抚养照顾、经济、住屋等问题,提供预防、支援及专门服务,直至当事人的情况安顿下来,并没有其他福利需要才结束个案。
住屋援助方面,因离婚或正在办理离婚而产生住屋需要的家庭,社工会以专业判断及就个案的情况和需要向当事人提供辅导和作出安排。有关安排包括提供短期经济援助以应付租金及搬迁的开支;安排入住提供短期住宿的市区单身人士宿舍等。
此外,遇有真正和迫切房屋需要而没有能力自行解决的个案,社工会将合资格的个案向房屋署推荐体恤安置或体恤安置下的“有条件租约计划”。在体恤安置下,“有条件租约计划”目的是让正在等候离婚判令,而需要抚养子女的人士获得临时居所。
由于近年家庭问题变得复杂,涉及家庭暴力的个案数量不断增加,社署非常理解前线人员所面对的压力。因此,社署在以往数年不断增拨及调配资源,以纾缓保护家庭及儿童服务课和综合家庭服务中心同工的工作压力。
来年,社署会进一步加强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的专门服务和支援,包括强化社署的二十四小时热线服务、设立为性暴力和家庭暴力受害人服务的危机支援中心、加强保护家庭及儿童服务课和综合家庭服务中心所提供的支援、并会向妇女庇护中心增拨资源,加强正常办公时间以外的实地社会工作支援、强化义工培训和为受害人推展互助及跟进服务,以及增强临床心理辅导服务等。
与此同时,政府检讨了《家庭暴力条例》,并提出一系列修订建议,增强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的保护和预防家庭暴力。我们现正就修订建议进行最后咨询,期望于本立法年度内向立法会提交修订条例草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