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辜迟不返台 检开拘票 辜仲谅面临通缉

人气: 3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11月23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林庆川/台北报导〕中信金控副董事长辜仲谅昨未返台应讯,只委由律师洪贵参以“家庭因素”为由递状请假。检方认为理由不正当,决发出拘票,只要辜一入境,即强制拘提。

若拘提无着再发布通缉

据悉,辜两次未到,依法检方可径行通缉,但北检为求慎重,决定先发出拘票,拘提无着后再发布通缉。

承办检察官曾益盛要求辜在昨天上午九时卅分至北检第十三侦查庭应讯,但辜未出现,近十时,律师洪贵参步出侦查庭,大批媒体上前包围。

据悉,洪贵参是辜濂松替辜仲谅委任的律师,他代辜仲谅递交给检察官一张A4大小的请假单。据悉,洪当庭表示,辜仲谅请他代转达“希望检察官再给他一段时间,一定会返台应讯”的讯息,洪约在庭内停留廿分钟后离去。

以家庭因素请假未获准

但承办检察官曾益盛认为,辜以“家庭因素”为由请假,却未“示明相关事项”,也未说明何时会返台,请假理由显不正当。

检方是在10月底第一次对辜发出传票,要求辜在11月7日出庭,他原本答应出庭,不过,11月3日突委由律师递状,指因参加艾森豪奖学金研习课程,无法返台。

检方11月初再度发出传票,要求他昨天出庭,辜再度递状请假。

检方认为,辜的太太、小孩居住美国和日本,他长期住在台湾,当时并没有所谓“家庭因素”问题,第一次传唤他时,也没提到上述原因,理由显不正当。

中信金控去年插旗兆丰金控时,购入三.九亿美元连结兆丰金控股票的结构债,事后转卖给红火公司,检方认为,此交易涉及不法,辜仲谅被控违反银行法、金控法及刑法背信等罪。

为求慎重 检方先拘后通

依刑事诉讼法规定,无正当理由传唤不到,或有逃亡之虞,除拘提外,也可径行发布通缉。不过,台北地检署为求慎重,决定以“先拘后通”方式,处理中信金案。

依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出庭者,得拘提之;另外,第八十四条,若被告有逃亡或藏匿者,得通缉之。

依目前实务作法,如果被告出境多时,在台湾的户籍已被迁往户政事务所,或是在台无固定居所,此时,拘获的概率很小,检方通常会直接发布通缉。

而若被告人在台湾,或是即使出国、在台仍有住所,且可能会入境,检方通常会先发出拘票,若拘提无着,再发布通缉。

而检方开出拘票给特定司法警察执行拘提任务,拘票上也会载有一定的期限,逾期无效;另外,检方也有可能发出入境管制,一旦接获被告入境讯息,会立即指挥司法警察持拘票前往逮人。

调整辜职务 中信金今讨论

〔记者李靓慧、梁世煌、陈丽珠/台北报导〕由于副董事长辜仲谅恐遭通缉,严重影响公司形象,中信金控昨晚首度正式松口,确定高层今将开会讨论如何调整辜仲谅职务;为了让周五的董事会能顺利召开,中信金董事宽和开发,也将尽速改派法人代表,以递补先前辞任且遭收押的前财务长张明田。

金管会:不排除辜主动请辞

至于金管会是否要求中信金解除辜仲谅的职务,金管会高层昨首度透露不排除辜仲谅将主动请辞的可能性,至于这个可能性是否会在金管会授意下成真,这名高层意有所指的表示“大家等着看吧”。

据了解,目前金管会对于辜的去留,仍以遭通缉与否为考量依据,一旦辜遭通缉,则其去职自然无庸置疑。

对于媒体报导辜仲谅已搭机离开日本,中信金内部高级主管推测,辜仲谅搭机离日,目的地应不是台湾,否则大可不必委由律师向检方请假。

此外,辜仲谅迟未归国应讯,中信金的信用评等持续遭外资看坏,惠誉信评昨针对中信金、中信银发布评等,考量到中信银在未来六至十二个月的获利表现,可能低于过去水准,加上检调调查中信金在兆丰金投资案所出现的瑕疵,恐将使经营团队出现变动,因此,评等展望持续维持“负向”。

由于负面消息不断,中信银基层对辜仲谅不满的声浪也逐渐蔓延,特别是近年来,中信金不断希望摆脱“家族经营”的色彩,但在检调介入调查后,中信金董事会却放任辜仲谅、陈俊哲二名身兼董事的高阶主管持续滞留海外,且这二名董事又是金控董事长辜濂松的儿子与女婿,“家族色彩”的阴影,也再度笼罩中信金控。

事实上,目前辜仲谅最有尊严的解套方式,就是如前策略长林孝平的自行请辞,但即使辜今天自行请辞,辞呈也须送至周五的董事会通过才可生效。

(http://www.dajiyuan.com)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