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豪赌镇长判囚20年

人气 1
标签:

【大纪元11月24日讯】(明报新闻网2006年11月24日报导)东莞塘厦镇原镇长李为民挪用公款逾1.12亿元人民币、受贿171万元,判囚20年。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李为民有期徒刑15年,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李为民担任东莞市塘厦镇副镇长、镇长,兼任该镇对外经济办公室主任、经济发展总公司总经理、塘厦镇镇联经贸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塘厦镇科苑城信息产业园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利用上述职务之便,进行挪用公款、受贿、贪污等犯罪活动。

东莞市检察院公诉人表示,李为民从1996年和1997年间,与冯某开一起去澳门赌博,赌资越来越大,并经人认识了澳门“葡京赌场”的叠码仔,当身上携带的钱输光后,就开始向叠码仔借筹码,最多的一次就输100多万元。

2004年中纪委加大查处官员赴境外赌博时,李竟然屡次通过电话遥控他人帮其在澳门疯狂投注。李长期参与境外赌博,共输掉9000多万元。从2000年至2004年的5年间,他往返港澳共257次,平均每年50多次。仅2004年,李为民赴港澳的出入境记录上就留下了67次的记载,最频繁的一个月高达17次,即平均每周往返4、5次,这其中大都是为了参赌。

相关新闻
亿元豪赌 赢家砸百万请客 输家跑路
浙江中学生被骗到缅甸豪赌  输钜款沦为人质
破百家乐赌场 流窜大台北豪赌
超完美谋杀 保险金几乎落袋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