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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国务费性质莫衷一是 须建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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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顾恒湛台北五日电)总统陈水扁今晚召开记者会表示,国务机要费性质,审计部、主计处意见不一,会计科目也一再变更,让大家莫衷一是,就连总统府惯例也是前后不一。国务机要费不做检讨、建立制度,争议永远不会停止。

检调侦办国务机要费案将总统夫人吴淑珍、前总统府副秘书长马永成等人,分别依贪污、伪证等罪嫌起诉,总统晚间八时召开记者会,公开回应起诉书内容。    

陈总统表示,什么叫国务机要费,性质是什么,很多人的认知都不一样,甚至连会计科目都一改再改,没有非常完整的一套标准。国务机要费,审计部说是业务费,主计处说是是特别费,审计、主计单位的认知不一样,做老百姓的如何能了解?连公务人员也搞不清楚。

他说,他手头有一份八十年到九十六年度国务机要费的用途别和科别变更的明细表,八十年到现在真的是“雾煞煞”,国务机要费可叫特别费加上机密费,有时叫特别费,有时叫首长特别费,或叫特别费加机密费,有时叫机要机密费,有时叫业务费加上机要费,到底什么费?真的是没法去了解。

陈总统表示,检察官在起诉书中特别称机密费与非机密费两项类别,但会计科目根本就没有所谓机密费,检察官把它定义,说机密费只要领据,不必单据和发票,就可以直接领出来,就可以直接用,不必附单据;非机密费认为要单据、统一发票才可以支领,非机密费也是检察官创造出来的新名词,不是会计科目、用途别等等。

陈总统说,他请大家想想,过去的政府所谓非机密费,也发现有一个人用领据每个月领了一百二十万,连续领十个月共领一千两百万,检察官不是说用非机密费不能用领据,要用发票或单据,过去却可用领据领非机密费。

他指出,不管是审计、主计意见不一,会计科目也一再变更,让大家莫衷一是。连总统府惯例也是前后不一。

陈总统表示,作为国家领导人的总统,到底有没有像其他首长的特支费?副总统、五院院长、甚至县长、乡长都有特支费,但总统预算书找不到首长特支费。一般公司董事长也有交际费,作为一个国家总统没有交际费、特支费,这样对吗?国务机要费是交际费?还是首长特支费?

他说,行政院长也有机要费,一年几千万元,做一个总统国务机要费不是机要费,不然什么是机要费?审计部把国务机要费当作是一般业务费,做一个总统要怎么做?比一个副总统、院长、乡长还不如,总统不必交际费吗?

陈总统表示,国务机要费不做检讨,建立制度,这样的争议永远不会停止。台北市长马英九等首长也会陷入两难,甚至被误会,这是制度的问题,首长特支费也有这样的争议,全国唯一在用国务机要费的总统,为了这个性质大家认知不同,结果说总统贪污,这让我们非常痛苦和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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