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致命电池厂 多名女工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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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3日讯】2006年11月中下旬,惠州市城区法院开庭审理镉超标女工控诉著名电池品牌超霸电池厂商的案子。这已经是女工们在两年内第三次走到法庭要说法。早在2004年8月,惠州市政府曾经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政府与厂家已达成四条协议,今后不论多少年,哪怕是30 年,镉超标和镉中毒的工人们的权益都会得到保护。然而大部分女工却认为这只是厂方的一个骗局。

女工的死亡

  2006年1月,打工妹付洪琴死在了自己的四川老家。临死前,她给妈妈的遗言就是:我真不该进那个厂,我进那个厂好苦啊,苦得没法说。

19岁那年,付洪琴来到了惠州先进电池厂,当了一名女工,付洪琴十分热爱自己的工作,她经常加班加点却毫无怨言。

2004年5月份,付洪琴的双腿肿了起来。当地医院说是急性肾炎。付洪琴请假回到了四川老家,检查结果是肾功能不全,慢性肾早衰。付洪琴慢慢变得行走困难,还出现骨质疏松的症状,排泄不出去的毒素开始侵蚀她的皮肤和其他器官。
 
今年1月份,付洪琴死亡的消息传到广州,然后接着到2006年8月份之前,又有两名女工也相继出现了死亡,这让其他女工感到非常惊慌。

就在先进电池厂的电池女工们感到不安的时候,惠州另一家著名的电池厂–超霸电池厂工作的谭玲,也在一次例行检查中也被查出肾有问题。谭玲被告之,她的肾小球开始硬化,而这正是尿毒症的先兆。谭玲在超霸电池厂工作也将近10年,这个消息很快传开。电池女工们担心,她很可能就是下一个付洪琴。

女工生下全身乌黑的女童

周华琼也是电池厂的女工,就在付洪琴等工友相继患病的时候,她正好怀有四五个月的身孕。女儿柔柔一落地,她就吃惊的发现孩子跟其他婴儿完全不一样,孩子全身乌黑,脸部还有血管瘤。周华琼说:“刚开始生下来是乌黑乌黑的,她只有肚子上是白的,其他全都是黑的”。

中国第一起镉伤害职业纠纷案

付洪琴、谭玲、周华琼,她们来自不同的乡村,她们都来到惠州的电池厂里打工。由于她们所在的工厂都生产一种镍镉电池,所以在她们工作这些年里,她们一直都与一种粉红色的粉末,镉粉接触,但女工们并不知道镉粉是一种对人体非常有害的物质。

女工们工作时虽然戴上口罩,但下班一取那个口罩,鼻孔里面都有红红的粉。女工们在工作中不仅常年直接呼吸进镉粉,而且连吃饭喝水都是在封闭的车间里进行。

镉是一种重金属,它通过呼吸道和食道进入人体后,主要伤害就是肾器官和骨头,而且这种伤害是永久性的。

2004年的夏天,经过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的诊断,177名电池厂工人体内镉超标,有的人超标几十倍,2名工人达到了镉中毒的程度。这个数字后来还有增加。由于目前对镉还没有特效药,女工们很多又都出现了腰痛、骨痛和早衰的情况。尤其很多女工人进厂的时候都是18到25岁之间,她们说:“整个青春都奉献给这个公司。什么也没得到,只得到了一身病”。

厂方和政府的协议是否是缓兵之计

惠州的超霸电池有限公司、先进电池有限公司以及深圳的捷霸电池有限公司都先后爆发了镉伤害职业纠纷事件。

超霸电池是一个著名品牌,在惠州市,它还是当地电子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纳税大户。这次纠纷惊动了惠州市政府,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期间,有记者问时任惠州市副市长许光:“如果真有工人排镉需要很长时间,会管他30年吗?”许光副市长表示:“会,不管是多少年限,我们政府将督促企业要永远地把它搞下去”。三家电池厂的法人许永新也表示:“法律的责任我们是全部承担的”。

新闻发布会后,先进电池厂很快关闭了。超霸电池厂关停了镍镉电池生产线。所有人都以为这场职业伤害纠纷已经平息了。然而新闻发布会后,女工们和厂家的矛盾却反而一再升级。刘红妹告诉记者:“这是一个骗局,就是骗了我们工人离厂之后就什么都不负责了”。

市政府与电池厂商达成的协定之一是,镉超标者的指标没降下来之前,厂方不得解除劳工合同;但工人有权和厂方解除劳动合同并索取适当赔偿。包括刘红妹在内的大部分女工都选择解除劳动合同。

惠州市政府与电池厂商达成的另一条协定是要严格按照《劳动法》处理,保护镉超标和镉中毒的员工。超霸电池厂的谭玲本来可以在这条协议下安枕无忧,可事态发展急转直下。

谭玲本来就是镉超标,又加上手臂工伤六级,本来按《劳动法》规定,就不应该解除劳动合同。为了放心起见,谭玲还特意单独跟超霸电池厂签了协定,协定是这样写的,“手伤没好之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可以说谭玲是上了劳动法、政府协定、个人协定三层保险。今年5月谭玲的出现了肾小球硬化的严重问题,超霸电池厂得知此事后,以无故矿工为由,单方面解除了劳动合同。

谭玲告诉记者:“我没有跟超霸解除合同,是超霸自这样强行给我赶走,我本来就是你厂里的员工,你想一想我的手这个样子,我怎么生存,我又生病成这个样子”。

谭玲立刻申请了劳动仲裁,但仲裁庭却判解除劳动合同有效。虽然单方面解除了谭玲的劳动关系,但厂方给谭玲的存折上一次性打入了5万元。对这份没有任何解释的款项,谭玲表示自己不能动用,工伤加上肾病自己的问题不是5万元就可以解决的。

电池厂女工们并没有放弃,既然不能恢复劳动关系,女工们决定为自己要一个公道的健康赔偿金,2006年上半年,224名女工联合起来,再次把电池厂商送上法庭,要求每个员工补偿25万元。法庭认为没有法律条文支持对可能出现的疾病进行赔偿,判女工败诉。

但刘红妹告诉记者,虽然两次都失败了,但她们还要打第三次。刘红妹说:“因为我们不服气、所以很多工人说我们死都要死得明明白白的,虽然说我们现在还欠缺一点证据,但我们走下去,肯定走到要有证据的”。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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