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致命電池廠 多名女工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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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3日訊】2006年11月中下旬,惠州市城區法院開庭審理鎘超標女工控訴著名電池品牌超霸電池廠商的案子。這已經是女工們在兩年內第三次走到法庭要說法。早在2004年8月,惠州市政府曾經召開新聞發佈會,宣佈政府與廠家已達成四條協議,今後不論多少年,哪怕是30 年,鎘超標和鎘中毒的工人們的權益都會得到保護。然而大部分女工卻認為這只是廠方的一個騙局。

女工的死亡

  2006年1月,打工妹付洪琴死在了自己的四川老家。臨死前,她給媽媽的遺言就是:我真不該進那個廠,我進那個廠好苦啊,苦得沒法說。

19歲那年,付洪琴來到了惠州先進電池廠,當了一名女工,付洪琴十分熱愛自己的工作,她經常加班加點卻毫無怨言。

2004年5月份,付洪琴的雙腿腫了起來。當地醫院說是急性腎炎。付洪琴請假回到了四川老家,檢查結果是腎功能不全,慢性腎早衰。付洪琴慢慢變得行走困難,還出現骨質疏鬆的症狀,排泄不出去的毒素開始侵蝕她的皮膚和其他器官。
 
今年1月份,付洪琴死亡的消息傳到廣州,然後接著到2006年8月份之前,又有兩名女工也相繼出現了死亡,這讓其他女工感到非常驚慌。

就在先進電池廠的電池女工們感到不安的時候,惠州另一家著名的電池廠–超霸電池廠工作的譚玲,也在一次例行檢查中也被查出腎有問題。譚玲被告之,她的腎小球開始硬化,而這正是尿毒癥的先兆。譚玲在超霸電池廠工作也將近10年,這個消息很快傳開。電池女工們擔心,她很可能就是下一個付洪琴。

女工生下全身烏黑的女童

周華瓊也是電池廠的女工,就在付洪琴等工友相繼患病的時候,她正好懷有四五個月的身孕。女兒柔柔一落地,她就吃驚的發現孩子跟其他嬰兒完全不一樣,孩子全身烏黑,臉部還有血管瘤。周華瓊說:“剛開始生下來是烏黑烏黑的,她只有肚子上是白的,其他全都是黑的”。

中國第一起鎘傷害職業糾紛案

付洪琴、譚玲、周華瓊,她們來自不同的鄉村,她們都來到惠州的電池廠裏打工。由於她們所在的工廠都生產一種鎳鎘電池,所以在她們工作這些年裏,她們一直都與一種粉紅色的粉末,鎘粉接觸,但女工們並不知道鎘粉是一種對人體非常有害的物質。

女工們工作時雖然戴上口罩,但下班一取那個口罩,鼻孔裏面都有紅紅的粉。女工們在工作中不僅常年直接呼吸進鎘粉,而且連吃飯喝水都是在封閉的車間裏進行。

鎘是一種重金屬,它通過呼吸道和食道進入人體後,主要傷害就是腎器官和骨頭,而且這種傷害是永久性的。

2004年的夏天,經過廣東省職業病防治院的診斷,177名電池廠工人體內鎘超標,有的人超標幾十倍,2名工人達到了鎘中毒的程度。這個數字後來還有增加。由於目前對鎘還沒有特效藥,女工們很多又都出現了腰痛、骨痛和早衰的情況。尤其很多女工人進廠的時候都是18到25歲之間,她們說:“整個青春都奉獻給這個公司。什麼也沒得到,只得到了一身病”。

廠方和政府的協議是否是緩兵之計

惠州的超霸電池有限公司、先進電池有限公司以及深圳的捷霸電池有限公司都先後爆發了鎘傷害職業糾紛事件。

超霸電池是一個著名品牌,在惠州市,它還是當地電子產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和納稅大戶。這次糾紛驚動了惠州市政府,市政府召開新聞發佈會,期間,有記者問時任惠州市副市長許光:“如果真有工人排鎘需要很長時間,會管他30年嗎?”許光副市長表示:“會,不管是多少年限,我們政府將督促企業要永遠地把它搞下去”。三家電池廠的法人許永新也表示:“法律的責任我們是全部承擔的”。

新聞發佈會後,先進電池廠很快關閉了。超霸電池廠關停了鎳鎘電池生產線。所有人都以為這場職業傷害糾紛已經平息了。然而新聞發佈會後,女工們和廠家的矛盾卻反而一再升級。劉紅妹告訴記者:“這是一個騙局,就是騙了我們工人離廠之後就什麼都不負責了”。

市政府與電池廠商達成的協定之一是,鎘超標者的指標沒降下來之前,廠方不得解除勞工合同;但工人有權和廠方解除勞動合同並索取適當賠償。包括劉紅妹在內的大部分女工都選擇解除勞動合同。

惠州市政府與電池廠商達成的另一條協定是要嚴格按照《勞動法》處理,保護鎘超標和鎘中毒的員工。超霸電池廠的譚玲本來可以在這條協議下安枕無憂,可事態發展急轉直下。

譚玲本來就是鎘超標,又加上手臂工傷六級,本來按《勞動法》規定,就不應該解除勞動合同。為了放心起見,譚玲還特意單獨跟超霸電池廠簽了協定,協定是這樣寫的,“手傷沒好之前,不能解除勞動合同”。

可以說譚玲是上了勞動法、政府協定、個人協定三層保險。今年5月譚玲的出現了腎小球硬化的嚴重問題,超霸電池廠得知此事後,以無故礦工為由,單方面解除了勞動合同。

譚玲告訴記者:“我沒有跟超霸解除合同,是超霸自這樣強行給我趕走,我本來就是你廠裏的員工,你想一想我的手這個樣子,我怎麼生存,我又生病成這個樣子”。

譚玲立刻申請了勞動仲裁,但仲裁庭卻判解除勞動合同有效。雖然單方面解除了譚玲的勞動關係,但廠方給譚玲的存摺上一次性打入了5萬元。對這份沒有任何解釋的款項,譚玲表示自己不能動用,工傷加上腎病自己的問題不是5萬元就可以解決的。

電池廠女工們並沒有放棄,既然不能恢復勞動關係,女工們決定為自己要一個公道的健康賠償金,2006年上半年,224名女工聯合起來,再次把電池廠商送上法庭,要求每個員工補償25萬元。法庭認為沒有法律條文支持對可能出現的疾病進行賠償,判女工敗訴。

但劉紅妹告訴記者,雖然兩次都失敗了,但她們還要打第三次。劉紅妹說:“因為我們不服氣、所以很多工人說我們死都要死得明明白白的,雖然說我們現在還欠缺一點證據,但我們走下去,肯定走到要有證據的”。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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