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12月28日讯】网络原创方兴未艾,原创博客风行最早,业已成了平行百姓网络生活的饕餮大餐;原创视频潜力强劲,Google以16.5亿美元收购美国著名的视频娱乐网站YouTube,点燃了大小创业者的视频激情;而原创音乐虽然不温不火,却是“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典型,手机音乐、网络音乐充斥了网上、往下的每一个角落。前不久,第五届中国金唱片奖首次将这一国内唱片业界最具权威性的大奖颁发给了网络歌手,被视作网络音乐从二奶转正的里程碑事件。
然而,日前来自文化部的一则消息让原创者和读者感到了“死亡”的气息。为加强网络音乐管理,规范网络音乐进口和传播,促进网络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文化部出台了《文化部关于网络音乐发展和管理的若干意见》。
意见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传播的网络音乐产品,必须经文化部批准进口或备案。进口网络音乐产品,必须经文化部内容审查后,方可投入运营。已经文化部内容审查的进口音乐制品通过网络传播的,需由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依法办理手续。《意见》指出,网络音乐企业对不以赢利和商业营销为目的的网民自行模仿、编创和表演的音乐产品要加强审查。要倡导网络文明,建设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
按此规定,诸如胡戈的《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胡倒戈的《闪闪的红星之潘冬子参赛记》等脍炙人口的网络作品,肯定不会获得通过,注定只能胎死腹中。而像《老鼠爱大米》这样的音乐,能否通过审批也在两可之间。当初,这首歌刚开始流行时,笔者就曾听到不少人觉得歌词践踏了爱情的神圣性,是庸俗之物。在没有明确的审批之前,单凭评审委员会之类的机构来认定作品的话,如果碰到一些老古板,通不过审批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就《意见》的主体内容来看,打击主要是两个方面,一个是网络运营商的经营热情,另一个是原创者或模仿者的创作热情。
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副司长庹祖海表示,网络音乐经营中有两个问题比较突出:一是从事包括网络音乐在内的各种文化经营活动,必须获得文化部核发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否则就是非法的;二是网络音乐在网上传播时内容的管理要强化,特别是通过网络传播外国音乐,其节目必须要报文化部进行内容审查,没有通过审查就是非法的,这样的网站将受到查处。事实上,这种状况在网络上比比皆是,如果真要查处起来的话,估计要有80%左右的相关网站要倒下去。当前,除了一些特别规范的网站具备应有资质,绝大部分中小型网站、甚至个人自娱自乐的网站,都属于“灰色”网站,是见不得阳光的。一旦《意见》强行实施下来,国内音乐网站肯定要“满目疮痍”了。
前面所说的,主要是对运营商而言的,对普通创作者和消费者影响不大,但后一条可就麻烦了。《意见》指出,网络音乐企业对不以赢利和商业营销为目的的网民自行模仿、编创和表演的音乐产品要加强审查。毋庸讳言,90%以上的网民不具备完全自主创作音乐产品的实力,很大人根本就不懂音乐,只不过运用一些音乐编辑功能,对市场上流行的音乐进行剪辑、重组,甚至篡改原节奏、曲调等,以获得另外一种较为搞笑的效果。按照规定,这样的原创作品肯定属于受打击的范畴。
让人担心的是,原创音乐被提上案头了,那么原创文字、原创视频受到照顾的日子估计也不会太远了。照此发展下去,原创作品的创作空间将受到极大的压缩,原创者的激情将被抑制,原创网站的前景危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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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载《硅谷动力》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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