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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一名大学生杀女友被处极刑

2006-02-22 12:31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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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2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任中弘澳门二十二日电)广州中山大学一名三年级学生,因为杀害女友,昨天在珠海伏法。

二十三岁的蓝庆庞,是广西大化县人,原为广州中山大学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信息管理系图书馆学专业三年级学生。二零零四年初,当时在中山大学珠海校区学习的蓝庆庞,认识了自称名为唐玲的女子陈素容,此后两人交往。

同年九月五日凌晨五时许,蓝在他租住的珠海紫荆路二百六十四号出租房内,与陈素容商议共同开办烧烤店,两人发生争吵殴打。在打斗中,陈不支而求饶,蓝仍不罢手,将陈推撞至门框上致其倒地昏迷。蓝担心陈醒来后报复,遂先用毛巾塞嘴,后用尼龙绳勒颈,致陈当场死亡。

法院终审认定蓝庆庞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即时执行,附带赔偿死者家属经济损失人民币十五万三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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