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立委指不符比例原则 财部:仅要求卖方资料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3月2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明宗台北二十三日电)民主进步党籍立法委员林为洲今天表示,财政部动辄要求网路业者提供数十万笔交易资料,不符比例原则,也可能让网友隐私曝光;财政部赋税署专员翁培祐说,各地国税局仅会要求网路业者提供已达课税标准的网路卖家资料。

林为洲(新竹县)上午在立法院召开记者会表示,财政部最近要求财团法人台湾网路资讯中心(TWNIC)与其他网路业者,提供数十万笔交易资料,将让台湾变成像中国一样的“网路警察国家”。

他说,网路交易性质特殊,具隐匿性且数量庞大,他呼吁财政部查税时,若要调阅网路交易资料,应针对有逃漏税之虞的个案,并叙明理由,最好要有法院或检察官授权,立法院最好也针对网路调查订定特别法。

林为洲举例,网路使用者购买情趣用品时,不必担心浏览资料外泄,但财政部若要求网路业者提供相关资料,可能会使家庭成员浏览情趣用品或同志网站的资料曝光,引发家庭纠纷,破坏网路秩序,影响网路发展,“让网友变成透明人”。

列席记者会的翁培祐说,各地国税局不会要求网路业者提供网路使用者浏览资料,且要求业者提供会员与交易资料时,仅会针对已达课税标准的网路卖方,目前也才拿了一千多笔资料。

但林为洲说,财政部仅依据一条法律就要求网路业者提供资料,授权位阶不够慎重,行政裁量权也太大,应订定特别法规范。

税捐稽征法规定,税捐稽征机关或财政部赋税署指定之调查人员,为调查课税资料,得向有关机关、团体或个人进行调查,要求提示有关文件,或通知纳税义务人,到达其办公处所备询,被调查者不得拒绝。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