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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万诈骗款去向 巨贪:要是能说我早说了

2006-03-28 15:51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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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28日讯】沈阳市一名国企财务处长李岿峰因挪用公款91万元,诈骗700余万元、美金3000元。被以诈骗罪、挪用公款罪,判处无期徒刑。滑稽的是,这位“贪官”却拒绝出那700多万元的去向。2005年12月19日,李岿峰被提起公诉。

今年30岁的李岿峰在担任沈阳市望湖金属材料交易中心财务处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于2002年8月及12月,李岿峰骗取该单位卖地需要缴纳的税款共计51万多元。2004年9月28日私自将沈阳汽车置换中心还给该单位的40万元人民币存入其个人账户内。

此外,李岿峰还以炒股票高额回报为诱饵,于1996年至2005年期间,先后骗取多名被害人的信任,共骗取人民币700余万元,美金3000元。

据新华网报导,今年初,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面对指控,李岿峰辩护称:自己没有非法占有目的和诈骗故意,只是将被害人的钱用于投资做股票生意,暂时不能退还,其行为不构成诈骗犯罪,是借钱!

而被问到“诈骗的700多万哪里去了?”李岿峰说,我只是借钱投资炒股,那700多万我给了一个人。但他始终拒绝说出这个神秘人的身份,只说,那700多万我给了一个人,但我不能说他是谁……要是能说,我早说了!@(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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