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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救卖花女 北大学生筹“花神社”募款

2006-04-03 16:02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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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张铭坤北京三日电)几名十岁左右的女童,被人带到北京当卖花女,每天要从傍晚六时开始,穿梭KTV、酒吧,一直卖花到隔天七时,就是为一个月给家里寄回人民币二百元。北京大学学生为了让这些儿童能回家上学,筹组“花神社”募款,希望能拯救卖花女。

北京“新京报”报导,晚上在一家KTV门口,两名卖花女叫着“卖花,卖花!”几名男客人拒绝了,她们仍跟在男子身旁,跟出几步远后,如果对方不理或呵斥一声,才折回寻找新目标。

化名李月的十二岁卖花女,已经到北京卖两年多的花,遇到有人讲价,也知道怎么把花卖出去,但另一名化名王秀秀的八岁女童只卖几个月,还不会察言观色,只会跟在人后,翻来覆去地说那几句话。

没人的时候,两人就坐在KTV的台阶上聊天,晚上十二时KTV快清场,两人开始迎着车流叫卖,凌晨一时转往五道口附近的酒吧叫卖,有时累了,两人就走进一家通宵营业的书店,躲在楼梯间里坐一会儿。一直到早上六时三十分,两人才和另外三个女孩会合,一起骑车回家。

这五个卖花都是被人从贫苦的家乡带到北京,女孩的老板宣称,他们没有给孩子定卖多少的任务,一个孩子每天只挣十多元,他们每月给孩子家寄三百元,扣去五个孩子的房租,他们每月只赚一百多元。

不过,小女孩说,她们一天只吃两顿饭,如果卖花卖得少,就会被“姑姑”责骂、毒打。北大学生连系女童的家属,女童的家属也说,老板每月只寄来二百元。

北大学生成立“花神社”,要为这些女孩做一点事情,除了先照顾女童的生活,教女童读书,公开募捐筹集卖花女的学费和生活费,同时也研究从法律上如何制止卖花女的情形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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