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违法使用女工下井遭遇矿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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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30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含青采访报导)中国的煤矿事故发生率很高,每年都有很多矿工死亡。不久前在湖南省发生的一起矿难,死亡与失踪的九名矿工中,有四名是女工,引起了震惊和反思。中国有关劳工的法律明确规定,禁止女工从事矿山井下作业,但为什么还会有女工下井采煤,以至发生这样的惨剧呢?

四月六号,湖南省冷水江市毛易镇东塘煤矿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六人死亡,三人失踪。据中国南方网报导,这家煤矿是家本应停产整顿的小煤矿,事故发生时有十四人在井下作业,其中有六名女工。事故发生后有五人逃生,其中有两名女工,而在死亡与失踪的九名矿工中,共有四名女工。

根据当地一些群众的反映,冷水江市毛易镇不止一个矿在违法使用女工,当地使用女工的历史至少在四年以上。对此,北京中国妇女报高级编辑宋美娅评论说—

宋美娅:“从劳动保护这个方面确实有这方面的规定,就是说重体力啊,像井下这种工作是不适合女性去从事。但是这些个矿难的情况呢,它有一些确实是像报纸上所报导的,是已经被停产整顿的。

还有一个方面就是,为什么这些矿被停产整顿,是因为它煤炭的资源已经很少了,就是它产量很少了,那它给的报酬就不是那么高。这样呢,一部分男工就不愿再进到这些矿井里面去工作,在这种情况下,女性的劳动力就成为矿主可以利用的劳动力了。”

宋美娅说,在中国像湖南省这家煤矿雇用女工下井的事例并非偶然,分析出现女工下井现象的主要原因,宋美娅认为还是生活所迫—

宋美娅:“这种情况对一个农村的家庭来说,因为他们的经济收入就是他们主要关心的、较大的一个压力。有些家庭里面女性呢,她也不可能像男的一样,因为家里有孩子、有老人啊,不可能像有的男性一样,进城去干很远的活儿。

这个煤矿又在她们家里附近,在她们步力可以达到的范围之内,又是一个可以拿到现金的这样一个工作,她们真的还是为生活所迫,为孩子筹集学费啊。所以有些矿主说是女工自己找到要来,有些女工也会帮矿主一起隐瞒有女性在井下的现象,因为她们觉得能够得到这一份工作,她们还是不愿意丢掉这样一份工作啊。”

宋美娅特别提到,女矿工下井虽然干的是与男矿工一样的活,但却同工不同酬—

宋美娅:“同样下井,女性的报酬也没有男性的报酬高,但是女的在井下所从事的劳动也并不见得比男的少,有的女工还说她们干的比男的还要多,女性她们比较持久、耐力什么的,所以在多方面都有对女性权益侵害的这个问题。”

现住西安的原陕西省电视台记者马晓明对此持基本相同的观点。他说,据他了解,女工下井的情况大多发生在私人经营的小煤矿中,原因主要还是农民工为生计所迫—

马晓明:“有的是丈夫或家里什么人有病,不能从事这些重体力的劳动,无法维持家里的生计。也有的是根本家庭成员的劳动加在一起,不够家庭的开支,特别是如果家庭中有病人或者是有上学的人,那这样的原因就非常多了,就是生活所迫。

女工从事一些不适合女工从事的工作,如果不是家庭有一定的困难的话,妇女不会走上这样的工作岗位的。所以它还是体现了一个深层次的社会问题。”

中国劳工通讯驻巴黎代表蔡崇国说,中国有关法律明文规定,禁止女工从事矿山井下劳动,但在像湖南和山西这样的省份,女工下井的事情仍然不断发生—

蔡崇国:“这几年在一些私人矿山,特别是像湖南山西一些穷的地方,不止一次的发现女工在矿井里挖煤。前几年中国国内的报导也报导过这样的事情,同时呢也有很多孩子在矿山挖煤,还有一家人父子、兄弟俩、兄弟几个在矿山挖煤,然后煤矿要有事故,一家兄弟几个、父子俩这样都死了,这样的情况是非常频繁的。”

美国耶鲁大学教师、时事评论人士康正果也就此谈了他的看法—

康正果:“本来这些私人矿主搞的这些土矿,我想全部都是应该禁止的。但是现在地方上开矿就处于一个无政府的一个状态,而且这些矿主都是和地方上管理的人员有一些关系和勾结。

他们自己赚钱,也给一些没有工作可干的人提供一个就业和赚钱的机会。中国的情况,不管是男的还是女的,过多的剩余劳力已经把人变成了一个可以利用的废物,所以即使是很危险、不断的发生事故,很多人都死了,但是还是前仆后继,所以这是一个自我的废物利用,所以这个事情提起来是一个很惨痛的事情。”

康正果说,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农村剩余劳力会越来越多,这种情况可能还会进一步恶化。

好,听众朋友,在下周同一时间的节目里,我们将继续对女工下井问题进行探讨。

(据自由亚洲电台录音整理)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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