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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传赖昌星将财产暗转给前妻

2006-05-23 03:47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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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2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于国香港二十二日电)加拿大联邦法院明天将审核中国远华集团走私案涉嫌主犯赖昌星的“暂缓遣返”申请。据报导,赖昌星自知留加机会渺茫,已将财产暗中转移予前妻曾明娜,近日曾明娜还出售一个住宅单位给一位台湾人。

据香港“太阳报”来自温哥华消息,接近赖昌星的人士透露,赖昌星逃亡到温哥华初期,仍有相当财力,经常往赌场豪赌,出入有司机驾名车接送,出手阔绰,甚至有传他在幕后控制不少生意,很多人仍称他为“大哥”。

但赖昌星在难民申请败诉后,作风改趋低调,不再请司机,自己驾驶一部二手车,并逐步将财产转到曾明娜手上,以免他一旦被遣返,曾明娜会人财两空。

报导说,赖昌星目前身在何处是个谜,他最后为人所知的居住单位最近神秘转手,位于威灵顿路丽晶广场的高层单位,面积近一千五百呎,近期由曾明娜高价卖出,套现四十四万三千加元(约三百万港元),账面价赚了十一万加元(约七十四万港元),据悉买家为台湾人。

联邦法院已表明会在周五遣返的原定时间前,给予赖昌星作出暂缓遣返申请的机会。至于赖昌星前妻曾明娜及三名子女,稍后亦将面对被遣返,但会先在五月三十一日与加拿大边境服务局人员讨论后才能确定遣返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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