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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县府请示内政部 莺歌镇长缺额应否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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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旭昇台北县二日电)莺歌镇长苏有仁涉及贪污案遭羁押,因为三个内月无法宣誓就职届满,依照宣示条例视同辞职并要办理补选。县长周锡玮今天对于“是否让苏有仁宣誓?如何让苏宣誓?要否补选?”内政部把皮球推给地方政府,感觉到相当遗憾,且呼吁内政部尽速回复白纸黑字公文答复。

周锡玮日前才因为警政署长人事权的争议,与内政部相互杠上。今天,再度对于内政部处理地方自治事务推拖拉的心态,感到愤怒。

上午,周锡玮特地举行记者会澄清,县政府对于莺歌镇长苏有仁的宣誓就职事项,已经在今年一月就请示内政部,但中央却迟迟不处理,公文往返推托近半年,才会造成今天的僵局。

苏有仁去年因为贪污案遭板桥地方法院羁押,经县政府依法将第十四届镇长职务停职。不过,后来在去年底三合一选举时,苏有仁依照选罢法参选登记,虽然,人羁押在看守所,他还是当选第十五届镇长。

县政府今年一月请示内政部,如果苏有仁在三月一日无法宣誓就职,后续相关问题将如何处理?依照宣誓条例,莺歌镇长究竟应该“视同缺额”或“视同辞职”?是否应该在六月一日,无法补宣誓届满后,办理补选?

三月一日各乡镇市长与县议员宣誓就职后,由于苏有仁仍羁押在看守所,县政府还请法院同意、台北看守所让苏有仁在看守所或戒护至适当场所补行宣誓。但法院都表示“碍难同意”。

县政府认为,苏有仁依照选罢法规定参选与当选,他遭羁押无法宣誓就职,“是不能也,非不为也”。依照无罪推定原则,以及维护当事人权益,政府依法不能剥夺其宣誓就职的权利。

报载内政部常务次长颜万进要求台北县政府依照宣誓条例,协调院检单位,让苏有仁在公开的场合完成宣誓仪式。其实,县府早就多次公文往返协调。

颜万进这项说法又让县政府摸不着头绪,由于内政部对于应否同意苏有仁宣誓、要不要补选,所依据的法令涉及宣誓条例以及地方制度法,各有不同的解释。

周锡玮表示,相关疑义就在公文往返中消耗时间,现在莺歌镇长究竟是否要依照地方制度法在缺额六个月内(至今年九月)补选?因涉及候选人权益,将来苏有仁主张其权益遭剥夺,要如何处理?内政部要明确告知地方政府,不要莫衷一是,无所适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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