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上诉庭再驳回外佣税司法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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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19日讯】(明报新闻网2006年7月19日报导) 4名外佣对政府征收400元的“培训费”,提出司法复核败诉后,再向上诉庭上诉,再被裁定败诉。

外佣指出,行政会议于2003年初决定将外籍家庭佣工的最低工资削减400元,同时又宣布向雇主征收 400元“培训费”,认为变相是对她们征收“外佣税”,就决定申请司法复核,但去年被裁定败诉。外佣不服决定,向上诉庭要求上诉,今日再被判败诉,他们对裁决感到失望,并研究判辞,以决定是否上诉。

【案件编号﹕CACV 2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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