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耿松: 鱼与熊掌岂能兼得– 评中共官僚集团私提房贴和私涨工资

吕耿松

【大纪元7月28日讯】今年“两会”期间,被台湾国防部称为叛逃军官的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全国政协委员林毅夫教授提出给公务员、医生、教师增加房贴的“建言”。一石激起千层浪,一时间,网上骂声不断。但骂归骂,只要“建言”对中共官僚集团有利,就不会不被采纳。7月13日,中国财政部综合司公布了《2007年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住房改革支出预算编制说明》,对中央行政事业单位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和购房补贴进行具体规定。2007年的住房改革支出预算包括三部分: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和购房补贴预算。住房公积金:中央在京行政事业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比例为8%,中央京外行政事业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比例按当地实际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12%.“提租补贴”(即租房补贴)具体标准为:正部级240元/月,副部级210元/月,正司级130元/月,副司级115元/月,正处级100元/月,副处级(包括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90元/月,科级(包括技术工人中的高级工、技师和25年以上科员、办事员、初中级技术人员和普通工人)80元/月,科以下70元/月。购房补贴:1999年—2004年职工,按当月标准工资×月住房补贴系数(0.66)。2005年1月1日以后的实行定额发放:科级以下800元;副科级900元;正科级1000元;副处级1100元;正处级1200元;副司级1400元;正司级1600元;机关工勤人员,普通工人800元,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可达1100元。

按照这些规定,国家每年要从国库拨出一笔钱为公仆们置私产。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和职工各出一部分用于购房或房屋大修所储备的基金,这笔钱专款专用,但职工退休后可以提走。这里的所谓职工,实际上大多是国家干部,因为中国私营企业极少为工人提供住房公积金的,国有企工人已大批下岗,早就享受不到住房公积金了。所以,享受住房公积金等待遇的主要是“人民公仆”。根据财政部、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暂行规定》(财综字[1994]126号),住房公积金由职工个人和所在单位各按职工个人工资和职工工资总额的5%缴纳,这个比例越高,“职工”拿到的也就越多。“单位”的钱,实际上就是国库的钱,也就是纳税人的钱。现在这个比例已经高到8%-12%,意味着国家将拿出更多的钱给公仆们置私产。至于“提租补贴”和“购房补贴”,那完全是一种巧取豪夺,现在只不过合法化罢了。以前我在单位的时候,液化汽还没有普及,正科级以上干部可以享受液化汽,不但廉价使用(大概每桶5元),而且每年还有几百元的“液化汽补贴”。当时科以下的小干部和教师意见都很大,但意见大有什么用?共产党从来就是讲谁官大谁权大的,它所建立的这套等级特权制度是中国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它比封建制度还要封建十倍。

液化汽补贴之类的小事也许是个别单位特有的,但“房贴”和“车贴”及“话贴”、“餐贴”等却是普遍现象。据国内媒体报道,我国的公车消费达7000亿以上。在舆论的指责下,一些地方玩起了“公车改革”的花样,结果一个处级官员每月的“车贴”高达3000多元。按级别推,部级官员那就更多了。幸好厅(司)以上官员不搞“公车改革”,也算为国家“节约”了不少钱。在“公车改革”的地方,公仆们既白坐车子,又白拿车贴。就像拿“提租补贴”和“购房补贴”一样,公仆们既白住房子,又白拿房贴,官越大,拿得越多——而这是以法律的名义拿的。如果不以法律的名义,那就更多了。据网民披露,苏州的官员购买每平方米6000元的地段上的房子,只花每平方米3000元的钱。杭州更绝,每平方米8000多元的房子,官员们以“经济适用房”的名义花每平方米2000多元就搞到手。中国的古训是鱼和熊掌不可兼得。“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舍鱼而取熊掌也。”两千多年前,孟子就以形象的比喻把舍与取问题,引入深刻的哲学思考。两千多年后,那些背叛孔孟而信奉马列的不肖子孙不仅鱼和熊掌都要,而连放熊的山和养鱼的水都要,真是何其贪婪乃尔!

有网民在批评林毅夫教授时指出,目前我们国家应该补贴的是很多低保人群、大量的工薪阶层,而公务员、医生、教师的收入相对稳定,如果再加补贴就有可能进一步扩大这种收入的差距。经过几年的工资调整调,公务员、医生、教师等已经形成了比较有效的工资增长机制(当然这里还不包括一些灰色的收入),在这样的情况还加什么房贴呢?该加的不加,不该加的加了,中国共产党虽不相信《圣经》,但却十分推崇“马太效应”——它所做的每一件事,都具有马太效应。山东泗水县36岁的孔祥运因无钱为患重病的儿子治病,先是希望通过卖肾为儿子治病筹钱,希望破灭后于今年6月17日上午留下了一封遗书后,在济南街头服下安眠药自杀。他在遗书中写道:“我做出这样的选择,是唯一的办法。我面对病中的孩子,实在是没有办法了。我死后,把尸体捐献到山东省医学器官捐献科就是了。我希望医学部门给我孩子治好病,让小生命健康成长……”像这样的穷人不去救济,反而给那些本来就已富得流油的人不断地加各种补贴。这样的统治,怎能叫人心服?

最近,媒体传出中国公务员又要涨工资了。人事部网站公布的资料显示,从1985年以来,国家曾对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进行过8次调整和改革,而每次调整工资都有涨幅。2006年,公务员法正式生效,公务员又将迎来一次涨薪。在京、沪两大城市,有所谓的“阳光工资”,亦被称为“3581工程”,即京、沪地区的科级、处级、局级和部级官员的月收入分别达到3000元、5000元、8000元和1万元,这当然是指标准工资,而不包括灰色、黑色、黄色等“有色工资”。至于这些“有色工资”,按照共产党的惯例,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但主要也是看谁的官大、权大和能耐大。按照国际惯例,公务员的收入水平似应略高于社会中等收入水平,但中国的“中等收入”没有参照系数,因为目前中国社会是个“两头大,中间小”的漏斗型结构,而不是“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型结构。有个资料说,中国15%的人占有社会财富的85%,而85%的人只占有社会财富的15%,这就是两头大,一头是财富85%,一头是人口85%.如果说一定要有个“中等收入”的参照系,那么这个参照系只能是公务员自己(科级以下公务员)。从“3581工程”来看,科级官员跟部级官员的工资要相差三倍多,科以下就更低了。房贴、车贴等待遇也是一样随着级别的递减而递减。从前面的购房补贴中我们看到,科级以下干部是800元,而厅级是1600元,相差一倍。广州市的车改方案中,月补贴的发放标准为正处级2800元、副处级2000元、正科级650元、副科级550元、科员450元、工勤人员350元。这里,处长跟科员要相差六倍多。按照各国通行的规则,公务员的工资按级别算还是说得过去的,但房贴等福利也要按级别算,那是毫无根据的,这只能说明共产党这个封建集团的等级特权制度。因此,对于那些受等级制度压迫的普通公务员,我们是同情的。但是,更值得同情的是工人、农民、小摊贩、失业者和无业者。在85%的人吃不饱饭、住不起房、看不起病、上不起学的情况下,中共官僚集团却一再地为自己提工资,提房贴、车贴等各种名目繁多的补贴,现在世界上还有比这更自私自利的执政党吗?马克思当年在《法兰西内战》中攻击当时的法国总理梯也尔“上台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把自己的俸薪提高3000法郎”,如今拿这句话来回敬号称“执政为民”的中国共产党,倒是再恰当不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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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载《议报》第260期 http://www.chinaeweekl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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