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讲大话祥嫂争产败诉

人气 140
标签:

【大纪元7月7日讯】(明报新闻网2006年7月7日报导)已故慈善伶王邓永祥(新马师曾)家族争产案续审,法官指祥嫂洪金梅是“很差”的证人,判祥嫂败诉。

法官的判辞中除指祥嫂是“很差”的证人外,还说祥嫂有时会故意讲大话,为自己争取更多,她的证供毫无价值,若她所讲和祥哥女儿邓小艾有出入时,法官会选择相信小艾。

法官又指,相信祥哥签署转让持有“楚留香”物业的公司的股权转让书,是受到祥嫂的欺骗而签名,祥哥并非真的想将资产送给祥嫂。

争产案是由祥哥二女邓小艾及三子邓兆荣,以祥哥的遗产执行人身份兴讼,被告为祥嫂洪金梅,涉案公司为祥艺发展有限公司,当年拥有筲箕湾楚留香酒楼的业权(楚留香已于04年结业清盘)。子女一方指祥嫂持有祥艺的逾半股份(即350万股),是89至95年间分3次分配或转让而获,祥嫂仅是以信托人身份替祥哥托管,其中一次大手获得315万股,是误导祥哥得来。他们要求祥嫂交出股份,转回他们的名下。

相关新闻
辜振甫闹非婚生女争产疑云
辜家争产风波 两造分别提假扣押及限期起诉
印度首富争产 牵出千年黄金宝藏
龚如心胞弟遇袭受伤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