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落条款符合规则获准提出

【大纪元8月1日讯】(明报新闻网2006年8月1日报导)秘密监察截听条例草案明日在立法会恢复二三读,当中日落条款获裁定符合规则,可以提出。

立法会主席范徐丽泰已完成审议,政府及议员合共提出的四百多项修订;其中议员吴霭仪提出的日落条款获得接纳。

日落条款意即是有效期条文,吴霭仪提出为通过的法例订立两年期限,规定除非在限期前检讨和修订法例条文,否则法例届时将会自动失效。

民主派议员与一些学者指出,草案有不少漏洞,担心日后透过秘密监察搜集的证据,会受到法庭质疑,甚至令涉案人士脱罪。

政府消息人士表示,有足够信心,条例能够获得通过,又说政府已尽量吸纳议员意见,而作出190项修订,政府不会再作出让步。

草案明日恢复二读三读,由于政府及议员分别提出多项修订,预期需要两至三日时间完成辩论。政府表示,立法会一旦通过法案便随即刊宪,以赶及在八月八日宽限期完结前,完成立法工作,解除法律真空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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