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7、8月营业税申报9月15日截止

人气: 2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9月1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许湘欣台北十三日电)台湾财政部今天表示,七、八月营业税申报截止日为九十五日,呼吁营业人注意期限,切勿逾期,以免受罚。

财政部北区国税局指出,今年七、八月营业人销售额、应纳或溢付营业税额资料,依营业税法施行细则规定,申报截止日为九月十五日,呼吁辖内营业人及早向所属辖区分局、稽征所、服务处办理申报。

国税局进一步说明,应办理营业税申报的营业人,若逾期未依规定申报销售额,或统一发票明细表,根据规定,若未超过三十天,每超过两天按应纳税额加征1%的滞报金,金额不得少于新台币1200元,最高不得多于1万2000元。

若逾期未依规定缴纳税款,则依规定自缴纳期限届满次日起,每超过两天按滞纳金额加征1%滞纳金。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