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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家庭食蟾蜍中毒一人死

2006-09-21 18:30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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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21日讯】(明报新闻网2006年9月21日报导)广东省佛山市一家人一起食用蟾蜍中毒,一人死亡,四人送院,卫生监督部门禁止餐饮单位供应蟾蜍。

9月17日,佛山市顺德区有一户人家,因误食蟾蜍,导致1人死亡、4人送进医院治疗。事件相信是由于误把蟾蜍当成俗称“田鸡”的青蛙食用引起。

此事引起了有关方面重视。次日,卫生监督部门即发布食品卫生预警通告。19日,佛山市5个区的卫生监督部门前往各餐厅、饭店、大排档清查蟾蜍产品。

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中毒科主任刘薇薇介绍说,俗称“癞蛤蟆”的蟾蜍,其毒素主要在腮腺和皮肤分泌物中,对人体心脏、消化道及中枢神经会产生严重损害。中毒后的症状表现为头晕、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严重的会出现在2至24小时内出现昏迷、呼吸衰竭,抢救不及时甚至会死亡。

蟾蜍可作中药,具有强心作用。专家说,蟾蜍的毒性不仅在皮肤上,其有毒物质还会存在于肌肉和内脏,不易去除,在加工中有可能进入人体血液里,所以建议市民禁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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