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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海撤销告诉 被告记者:继续做好新闻

2006-09-03 22:05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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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郭玫兰台北三日电)台湾鸿海集团旗下的公司富士康科技集团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今天撤消对上海“第一财经日报”的告诉,同被列为被告的记者王佑和编委翁宝表示肯定,并说将继续报导保障劳工权益的相关新闻。

富士康集团因为上海第一财经日报六月间一篇报导指该公司为“血汗工厂”,控告该报记者王佑和编委翁宝,要求赔偿人民币三千万元,并申请对他们的财产进行假扣押。

八月底,鸿海决定改为求偿一元,但控告对象扩及第一财经日报。几天之后,富士康集团与第一财经日报联合发表声明,指出将撤消相关告诉。

该事件当事人王佑接受中央社记者电话访问时,只发表了三点看法,第一、对于该联合声明,他个人表示同意;第二是感谢大家对他们的关心和爱护;第三是为创建和谐社会,今后将会继续对保障劳工权益方面,做更多更好的报导。

她说,对于该事件,不想惊动太多人,所以也不便多说。

编委翁宝则说,对于该事件,希望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他也不便多说什么,他说,他想说的都在他的部落格网站上,大家可以去看。

据了解,鸿海富士康公司主管今天到第一财经日报,与对方共同拟订这份声明,第一财经方面认为,鸿海富士康已不断释放出善意,愿意和报社好好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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