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八块新证据出笼 郑恩宠连发公开信促撤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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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1日讯】(大纪元记者李真采访报道)上海前市委书记陈良宇下台三个多月﹐随着更多上海帮人马落马﹐加上最近陈良宇爱将薛全余的下马﹐外界认为是“黄浦帮陨落”。但中共党内想要维护陈良宇﹑韩正的势力也在极力阻挠真相揭晓﹐一直致力揭露上海帮的上海维权律师郑恩宠透露﹐上海方面欲销毁东八块证据﹐这个讯号已经出来。而他们经过多方查证﹐又发现了上海帮插手东八块的新证据﹐十七大前将连续发出多封公开信﹐希望胡温彻查。

郑恩宠律师连同数名访民﹐12月25日通过大纪元发出《郑恩宠紧急要求胡温立案审查世纪骗案》致胡温公开信﹐举报周正毅案﹐文中说“06年11月18号仍有自称为上海市政府人员,乘飞机到香港,要沈婷女士销毁有关周正毅的证据并要她断绝与原告律师郑恩宠的一切来往。”

本报记者在元旦前(12月30日)采访到郑恩宠﹐他说﹐十七大前中共内部权斗升级﹐“沈婷一事﹐显示有人想要销毁周正毅证据”。他并说﹐自己出狱后被五次传唤﹐家被查抄﹐“他们也是想找周正毅案的证据”。

另外﹐郑恩宠近期从12月20日下午16时30分起,郑家每隔1分钟就接骚扰恐吓电话一个﹐据查号码是自称刘云耕的助手、秘书等人经常使用的声讯干扰号码,自称为上海市公安局的吴处长,林华等人在提篮桥监狱中、审讯郑恩宠时曾使用过的号码。”

对于最近骚扰电话不断﹐郑恩宠分析有几个原因﹐“第一陈良宇案子有所进展﹐明年一月份中纪委要开全会﹐总结陈案有什么进展﹐有可能初步性的结论出来﹐第二我们最近不断揭露周正毅事情﹐原来是黄菊﹑陈良宇﹑韩正在包庇这个案子﹐但我出来以后﹐他们大量给我提供材料﹐已经发现陈良宇﹑韩正直接插手的新证据﹐那陈良宇在9月24日已经倒台了﹐那就是韩正在继续包庇周正毅。”

东八块建变电站是假的

对于东八块新证据﹐郑恩宠表示“先透个风”﹐最近几天他们将发出公开信向胡温披露。他说﹐今年3月23日﹐上海所有媒体公布陈良宇﹑韩正在东八块举行奠基仪式﹐说此处要建变电站﹐最近他们查证﹐这个变电站是不存在的。

“他们原先说﹐在东八块这个地方要搞五百千伏的变电站﹐现在我们已经查出来了﹐这个变电站要建在上海青浦区﹐也就是市中心的远郊﹐而不是建在东八块﹐我们已经取得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提供的文件﹔第二﹐12月29日的《解放日报》透露两点讯息﹐一个是上海市公布上海能源白皮书﹐2010﹑甚至2012年前上海要建什么电站﹑电网﹐根据他们公布的资料﹐没有东八块要建变电站﹔另外﹐该报的另一条讯息中说﹐上海明年要开工三个变电站﹐也没有东八块。”

郑恩宠还说﹐因为3月媒体突然披露建变电站﹐东八块居民感到吃惊﹐不断要求规划局提供“对东八块改变用途”一事的资料﹐但规划局不提供资料。后来东八块居民魏勤提出6起行政复议的申请﹐上海市规划管理局﹑上海市政府共同发出的行政复议决议书﹐认为至今没有掌握东八块的规划发出变化。魏勤﹑周大烨提出上诉﹐在法庭上﹐静安区的规划管理局和聘请律师﹐也认为至今没有掌握东八块的规划发生变化。“那么这个建变电站显然是假的。”

揭韩正不手软

对于为何陈良宇﹑韩正要冒建变电站之名﹐圈起东八块﹐郑恩宠分析﹐他们想借此保住周正毅。“陈良宇﹑韩正亲自走到第一线﹐为周正毅辩护。因为周正毅5月份出狱﹐他们就在3月份筹划了这个事情。”

他并说﹐现有的证据已经显示﹐在东八块问题上﹐陈良宇﹑韩正﹐不是包庇﹐而是直接插手。

他说﹐目前揭露上海帮主要是针对韩正﹐“因为陈良宇已经下台﹐黄菊﹐老百姓等都说等着光荣死退。”

附录﹕东八块居民魏勤、周大烨就“对东八块改变用途”一事提出上诉的代理词

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法庭质证的证据充分的证明这样的一件事实。

有这么一伙××,非常抱歉我不得不这样称呼他们。他们先以旧区改造鼓励居民回搬名义从静安区区长贾亚新、副区长是名芳、前静安区房管局喻亮手中取得东八块国有土地使用权,《注:讲到此时审判长向代理人周大烨指出“发言简单点,不要发表与本案无关的意见”似乎要提醒代理人什么,但是他想阻止我们进一步在法庭上检举揭发是很明显的》并根据68号文的规定免去约几十亿元的东八块应该上缴财政的土地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以“旧区改造建商品住宅项目”拆迁58街坊(证据是拆迁许可证案),却以新的拆迁规定,市政府110令的名义禁止居民的合理合法的回搬要求。这就是说原告为什么举证(2003)静行初字第34号判决书,要证明原告要获得的政府信息“58街坊旧区改造建商品住宅项目”的由来,请审判长注意我们的主张是否还不简单吗?2003年5月28日也就在今天的法庭内,我们当场戳穿“拆迁许可证”的本来面目,真相大白后这么一伙××,他们最终以动用强权的手段,纠结了区政府的所有合力,包括警察,对坚持回搬的居民进行强迁、逼迁,在2004年9月从坚持合理合法的回搬要求居民手中抢到了全部土地,这就是事实经过吧。抢到了土地后这伙人却不进行“旧区改造建商品住宅项目”的开发,而在见不得人的地方又阴谋倒卖起土地来了《注:当庭举报倒卖土地》。只有充分的、及时的利用土地才可以证明拆迁是合理合法的,但是这么一伙××没有做到,他们这么一伙××抢了也没有用。为了继续禁止居民合理合法的回搬要求,这么一伙××就是不进行“旧区改造建商品住宅项目”了,没有建设住宅看你们这些要求回搬户怎么达到回来的希望。2005年末称要建设城市雕塑公园了,当庭举证的平面媒体报道可以证明此规划的变更信息,被告对此没有提出异议和反对。当庭举证的证据进一步证明,2006年3月24日解放日报、新民晚报等上海各大报纸突然冒出新闻,陈良宇、韩正出席国家电网上海改造的座谈会,并且首列电网改造项目“500千伏静安(世博)变电站”工程开工。庭上质证的证据,如照片可以充分的证明此项“500千伏静安(世博)变电站”工地就是58街坊拆迁基地。

这是假新闻还是真建设开工呢?原告对“500千伏静安(世博)变电站”建设项目的合法性依法向上海的市、区二级规划局申请获取“一书二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这是指一书,用地规划、工程规划许可证这是指二证。法规规定工程项目正式开工应该具备“一书二证”,对于这点被告根据(2003)静行初字第34号案行政判决书第7页的判决称:“根据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关于贯彻执行“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细则”若干意见的通知》第二十二条的二款又规定:以出让方式获得的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提交《上海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可以证明不办理“一书二证”,但是原告认为,判决书认为拆迁可以免一书二证,但是不等于项目开工可以不办理“一书二证”,第二份原告举证的证据规划局办理“一书二证”的小册子可以充分的证明开工必须办理“一书二证”如果开工可以不办理“一书二证”请被告举证,拿出法律依据来。对这些被告应不会有异议吧?如果有异议请拿出依据吧。又证据证明上海市规划局明确答复原告向区规划局查询获取“一书二证”。现在被告区规划局又含糊其辞的说“信息是不存在的”,是怎么的“信息是不存在的”呢?是应该由区规划局核发的而建设单位没有向职权部门办理呢?还是区规划局根本无权批准可以不办理呢?请问被告:静安区规划部门管辖的静安区58街坊,是否允许“一书二证”“信息是不存在的”的情形下开工建设而不闻不问呢?如果是种情形这是严重的行政不作为的失职行为《注:又一次当庭举报规划局》。但是证据充分的证明“500千伏静安(世博)变电站”正在施工,不光照片可以证明,而且新闻媒体都已经公开报道,全国人民甚至全世界都有所闻,有所见,难道被告就处在与世隔绝的环境中不闻不问吗?不可能,我们没有看见也没有听说静安区规划局处罚此“500千伏静安(世博)变电站”项目的施工单位,禁止“信息是不存在的”的“500千伏静安(世博)变电站”项目的施工。所以我们还是根据公众信息、建设项目正常施工的情形认为怎么会没有“一书二证”而正常施工呢?被告静安区规划局故意隐瞒“一书二证”。要么处罚“信息是不存在的”“500千伏静安(世博)变电站”项目的施工单位,要么公开“500千伏静安(世博)变电站”的“一书二证”,两者必由其一。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请问是否应该让被告进行充分的陈述,拿出这两者必由其一的证据呢?以解我们大家的疑团。不能只是“一书二证”“信息是不存在的”就可以蒙混过关了。强烈要求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让被告公开“500千伏静安(世博)变电站”“一书二证”。

签名:魏勤、周大烨
2006.11.21(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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