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民对非法强制拆迁行为立案的请求(之一)

标签:

【大纪元12月21日讯】对上海房屋土地管理部门非法批地强制拆迁行为立案的请求
监察部、国土资源部:

最近我们从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关于印发《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5]176号、关于监察机关和国土资源部门在查处土地违法违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通知 国发[2005] 6 号文件中看到了希望,于是重新树立信心,投笔举报上海房屋土地管理部门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事实,对照《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的第三条第三款、第四条第四、十、十六款的规定,特要求贵部立案查处,立即纠正违法批地,制止强制拆迁,救我们出水深火热之中!

关于破坏耕地

我们是上海市闵行区马桥镇的农民,以耕种为生,马桥镇的土地大部分是优质良田。 2000年初,马桥镇各村委与农民签定了土地承包合同,承包期限为30年,合同截止日为2029年12月31日。合同签定二年后,镇政府以调整种植结构为名收回了农民的承包地,终止了合同,在成千上万亩的耕地上改栽树苗。而后,借助新建银春路专案名义擅自扩大拆迁规模。按银春路拆迁许可证规定,道路依法动迁80户,实际拆迁已超二千户,剩下千余户房屋被令待迁。马桥镇政府调整种植结构是假,非法圈地用作炒卖是真。二十平方公里的土地已经荒置三年多,既不种植也不开发。去年中央曾派员调查上海落实耕地的情况,我镇政府得于上级领导的帮助蒙混过了关!

关于非法批地

马桥镇政府从2003年10月9日开始进行大规模的动迁,对所有农民送去的都是“银春路建设工程基地动迁方案”,说这是“市政”工程,每户必须配合。这次马桥镇拆迁范围涉及八个半村:工农村、望海村、旗忠村、青登村、马桥村、联工村、联盟村、联建村、俞塘村的一半,合计一万三千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 征用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1)基本农田;(2)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3)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我们要求对方出示国务院的相关批文,但上海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始终不予理睬。

2005年2月2日,上海市闵行区政府发布大量征用集体土地方案公告,其中涉及马桥镇的土地有17幅,建设用地专案名称均为“邀标地块”, 除了24号公告中的180号地块的用途未予注明外,其余地块的用途均为“住宅”。17幅土地合计征地面积为3.089.944平方米(折合308.9790公顷),其中耕地占2.435.531平方米(折合243.5409公顷)。市、区两级房屋土地管理部门采取化整为零的手法,把土地分成若干块审批,从而规避国务院的审批许可权。

非法批地 强制拆迁 造成恶果

房屋土地管理部门的违法行政严重侵害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害得农民家破人亡,使不少原来过着小康生活的农户,一夜之间回到苦难深重的旧社会,例如:

一.联工村花园洋房社区共有24户住家,1995年响应镇政府“奔小康”的号召,用了一辈子的积蓄及向私人贷款在镇政府指定的规划区内建造起花园式住宅,该工程虽给镇领导的政绩增添光彩,可村民的小康生活却好景不长。花园住宅房令最长的10年,最短的1年就惨遭政府强行拆除!根据拆迁许可证的规划红线图规定, 10户住宅房在拆迁红线内,其余的14户线上外。区政府、镇政府利用各种手段,骗走了12户、吓走了4户、逼走了1户、3户被强制拆迁(均处规划红线以外),剩下4户被定为“钉子户”。拆迁范围外的13号房主董明昌,妻子何桂芳50岁,虽患有高血压、心脏病,但还能从事各种劳动,夫妇俩一直在红旗菜场以卖鸡为生。2004年发生禽流感后歇业,动迁组和生产队长董小弟经常上门“做工作”:“不老老实实接受给你们的补偿,就要对你们实施强迁,以后也不允许在红旗菜场卖鸡”。由于经受不住威胁和恐吓,董妻今年3月初心脏病突发,且伴多种并发症,短短的几天(3月9日)含恨去世;15号房主张耀龙强硬地拒绝了违法拆迁,两级政府乘他北京上访之际,悍然对他房屋进行强迁,使他成了无家可归的难民。(见赵明维权网首页www: zhaoming.net)

二.联盟村五组孙永平受害最深,他家原本是该村的特困户,孙患糖尿病多年,妻子是精神病患者,儿子求学,生活异常困难。由于拆迁补偿不合理,孙不愿搬迁。2004年1月12日,闵行区政府办公室谭姓主任带领若干名特警和多名派出所警员对孙永平的楼房实行野蛮强迁,妻子在强迁中精神再一次受到强烈刺激,突然离家出走不知去向,后经辛苦寻找才得以回家,现将其软禁以防再次出现意外,孙妻失去了自由。走投无路的孙永平把镇政府告上了法庭,但上诉一次次被驳回,孙全家人至今过着非人的生活。

三.按拆迁许可证的规定,工农村开拓动物养殖场原本就不属于拆迁范围,但这次也没能逃脱厄运。村委书记张民权要求场主填写“提前动迁申请书”,遭场主拒绝,此后养殖场被多次停水停电;供电线、电话线多次被切断;场内财物多次被盗;镇政府派人冒充国家安全局对养殖员工进行恐吓,并深更半夜上门行凶;到区工商局制造事端,妄图登出养殖场的营业执照;最令人发指的是,2004年5月1日纵火烧毁养殖房,使该养殖场损失惨重。目前养殖场的法人虽然顽强抵抗,但深感身心疲惫、心力焦瘁。
——非法批地强制拆迁搞的马桥镇的老百姓个个人心惶惶,鸡犬不宁,怨声载道!

希望——失望——绝望

2004年9月20日,闵行区房地局信访办对信访国土资源部的信访人作出回复:“经查,上海旗忠森林体育城新建银春路项目,坐落在马桥镇联工村、工农村境内,总占地247.62亩(包括绿化),涉及马桥镇联工村6、7、9、12、14组和工农村2、6、8组土地。道路规划依法动迁80户,联工村有53户,工农村27户”(见附项7、5)而据我们不完全统计,该两处已拆除的房屋远远超出法定数额:工农村二组62户(开拓动物养殖场未拆除)、三组36户及一组、六组的农房于2003年至2004年全部拆除;联工村已拆除房屋约483户(花园洋房20户 余家38户 金家88户 南陆36户 王家43户 陈家35户 新村31户 端方48户 曹家51户 东京43户 堰头、水沟不超过50户)

一年多来我们的投诉举报没起任何作用,闵行区政府违法行政依旧!马桥镇政府野蛮暴力拆迁依旧!开发商鲸吞拆迁户利益变本加厉!残酷的事实使我们对“依法治国”失去了信心,对执政党的执政能力产生了怀疑。这次投诉是我们对中央政府、对执政党的最后一次信任,如果上海房地管理部门的违法行为再次得不到查处、制止,我们就彻底死心了,从今往后不再麻烦中央部委了,我们对这个国家也就彻底绝望了!

(后附信访函目录)
1.2004/07/21 冯宝英给国土资源部、监察部举报信(附相片14张)——(特快专递)
2.2004/08/06 联工村给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投诉信(一)———信访办面呈)
3.2004/08/06 联工村向上海市检察院举报中心举报———–(拒收材料,口诉实录)
4.2004/11/05 联工村给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投诉信(二)(信访办拒收 改寄挂号)
5.2004/11/05 工农村给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投诉信—-(信访办拒收 改寄挂号)
6.2004/11/17 工农村给国土资源部孙文盛部长投诉信——————-(特快专递)
7.2004/11/17 工农村给建设部刘志峰副部长投诉信———————(特快专递)
8.2004/11/21 工农村向最高检察院王振川副院长举报信—————–(特快专递)

请求人:上海市闵行区马桥镇拆迁户2005/09/18
陆金荣 贺国英 蒋宝林 陈益仙 朱忠耀 吕爱英 李志文 顾凤芳
张耀龙 张耀昌 陆莲芳 傅建军 乔琴花 翁根宝 翁建农 翁文龙
翁金权 翁民权 陈红芳 朱建国 胡迪云 何梅娟 陈 萍 蒋菊花
沈佩兰 何世明

《立案》请求 附件目录
马桥镇拆迁户《对上海房屋土地管理部门非法批地强制拆迁行为立案请求》的签名单

一.“禁止在基本农田挖鱼塘、栽种树苗”

1)土地承包合同 编号:070204048—————————————00/01/01
2)上海市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证(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3)关于种植业结构调整对村民补贴的规定——————————–2002/11/06

二.“规避法定审批许可权,将单个建设项目用地拆分审批”

4)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征用土地方案公告17份————————–2005/02/02
5)马桥镇各村征地农转非安置表
6)匿名信(给董顺昌软硬兼施的恐吓信,证实已拆除农房二千多户)——–2004/11/11
7)2004/06/29 房屋拆迁裁决申请书(申请人:旗忠公司,被申请人:董顺昌)
该裁决申请书声称“本基地动迁工作是上海旗忠森林体育城范围内三千多动迁户中的一部分,”
8)闵行区房地局信访办回复(复2004年7月底国土资源部转送的的信访事项)——09/20
9)马桥镇规划用地结构图(闵行区规划设计院)————————–2001/12/21

三.关于新建银春路专案

10)银春路建设工程基地动迁方案—————————————2003/10/09
11)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期限:2003/10/23至2004/04/22)—————2003/10/21
12)关于同意延长上海旗忠森林体育城有限公司新建银春路专案基地房屋拆迁限期的通知2004/04/02

四.关于联工村花园住宅15号房主张耀龙的强迁

13)赵明维权网论坛庄稼人7.19纪实报导(一) 7.29纪实报导(二)
14)赵明维权网论坛庄稼人纪实报导(四)《政府违法 谁来纠正?》
15)新建银春路规划红线图(联工村24户住宅分布位置)
16)国家信访局来访事项转送单———————————————————————-2005/07/26
17)张妻被打验伤单(复丹大学附属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2005/07/29
18)张耀龙房地产权证———————————————————————————-1995年
19)提前动迁申请书(上海旗忠森林体育城有限公司 由联工村委会给张耀龙)
20)联工村村委召开拆迁动员大会通知单———————————————————-2003/11/01
21)解除与张耀龙劳动关系通知书(上海华银电器有限公司)——————————-2004/01/09
22)房屋拆迁裁决书 闵房地[2005]30号(闵行区房管局)————————————2005/01/18
23)闵行区政府对张耀龙的《强制执行通知书》 闵府强执[2005] 7号———————-2005/06/24
24)闵行区房管局对张耀龙的《通知》 闵房地[2005] 308号———————————-2005/07/01

五.其他

25)抗议闵行区房管局对周宏伟发出《强制执行通知书》
——(联工村花园社区11户村民联名致最高人民检查院领导的信)———–2004/05/13
26)闵行区政府对周宏伟的《强制执行通知书》 闵府强执(2004)第2号————–2004/04/19
27)闵行区房管局对周宏伟的《通知》 闵房地(2004)129号——————————2004/05/10
28)闵行区政府对董顺昌的《强制执行通知书》 闵府强执(2004)第7号————–2004/11/03
29)闵行区房管局对董顺昌的《通知》 闵房地(2004)367号——————————2004/11/08
30)特快专递邮件详情单
(收件人:国资部部长孙文盛2封. 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1. 最高检副院长王振川1)
31)2005/06/09 马桥镇177号地块住宅及公建工程拆迁许可证 闵房地拆许字(2005)第42号
32)2004/04/30 房屋拆迁资格证书 沪房地资拆[ 闵 ]资字第03号(上海闵房房屋拆迁有限公司)
六.投诉举报信
33)2004/08/06 联工村向上海市检察院举报中心举报————————————(拒收材料,口诉实录)
34)2004/11/05 联工村给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举报信(二)——————(信访办拒收 改寄挂号)
35)2004/11/17 工农村给国土资源部孙文盛部长举报信———————————(特快专递)
36)相 片

联络方式
北京联系人:冯宝英 电话010—62123234 Email:baoyinglady@yahoo.com.cn
上海联系人:沈佩兰 电话021—64093489 手机1391 7560 631 Email:woniushunv@yahoo.com.cn

(http://www.dajiyuan.com)

相关新闻
访民致上海市检察院举报中心公开信
访民致上海市闵行区王洪泉区长公开信
访民致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公开信(二)
访民致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公开信(三)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