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区议会主席欺诈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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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16日讯】(大纪元综合报导)香港区域法院15日裁定,大埔区议会主席郑俊平和胞兄郑俊雄,两项欺诈及借公职作不当行为,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

两人原本被控,在2000至2005年间,讹称自己有租用权,向一名大埔居民租出土地,共取得118.5万港元(15万美元)。区域法院暂委法官游德康裁决时指,虽然两人非法占用官地寮屋租予他人作车房,但租用的人亦知道土地是非法占用得来,所以不存在欺诈成分,但土地使用人其后不断占用附近土地,将寮屋发展成为车房,并未得到他们的同意。

另一控罪指,郑俊平派下属向地政总署申请这官地的短期租约,但向政府游说时未有表露身份。法官认为即使透露身份,对地政署的决定都影响不大,认为他只是疏忽。

辩方在获得胜诉后,向法庭申请取回堂费。不过法官认为,两人的行为足以令人怀疑有犯案的可能,所以不批准申请。

郑俊平表示,尊重法庭的裁决,他指出自己从事社区工作几十年,今次事件给予他很大的警惕。

至于他将已登记的寮屋租出是否存在问题,郑俊平认为,新界地区普遍存在这种情况,是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甚至有私人土地被霸占了几十年,至于应否检讨就要由政府决定。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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