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种不平等 中国富人名人常违法生第二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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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22日报导】(中央社台北二十二日电)随着中国民众经济条件改善,有钱人不怕超生被罚钱,一胎化政策面临挑战。在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一座高档住宅区内,杨小姐直言不讳,为了生第二胎,她和老公已经备妥人民币十多万元交罚款,“这笔钱对我们家来说,根本不是什么事儿!”

近年来,“名人富人罚着生”的现象似乎有愈演愈烈的趋势。“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一项在线调查显示,在七千九百一十七名志愿参与者中,百分之六十七点九感觉“现在富人、名人的超生现象相当严重”。

参加调查的公务员史先生认为,过去的“超生游击队”主要在农村,而现在的“超生新贵”多是一些成功人士。

少数名人、富人以及领导干部,完全不在乎计划生育部门高额的“社会抚养费”,更不为孩子出生、成长、教育的花费发愁,他们各有各的理由,各有各的方式,最终达到同一个目标,多生一个孩子。

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助理巡视员段建华表示,一些高收入人士为了超生,甚至主动缴交“社会抚养费”,要求计生人员不要干预。

他们常用的逃避监管手段还有:伪造孩子患有先天性疾病的证明,跑到国外或者港澳地区超生,“包二奶”、花钱“买”二胎准生证等等。

调查显示,百分之四十四点六的受访者认同“富人不怕罚,穷人没的罚,计划生育只计划了社会中层”的说法。民众纷纷质疑,难道用金钱就能买到“超生通行证”?有钱就可以违法吗?

对于名人、富人的超生行为,百分之六十一点一的受访者感觉不公平,“凭什么有钱就能违反基本国策”,百分之四十九点五的人坚持认为“生育权面前应该人人平等”。

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张维庆去年三月曾经在公开场合宣示,“富人、名人没有生育特权”。

二零零六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协商会议“两会”期间,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杨魁孚指出,对富人、名人超生现象,有关部门要给予足够重视。他还把这个问题以提案的形式提出,让相关部门牵头,大家一起想办法解决。

从二零零二年开始执行的修订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不符合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从此,“社会抚养费”一词取代了原先的“超生罚款”。但无论说法上有什么变化,都没能让“超生新贵”们就此停下脚步。

报导说,查阅相关法规后发现,广东省在中国率先推行对高收入阶层超生加重处罚的措施。一般情况下,在广州、深圳等经济发达地区,超生一个孩子,至少要征收十几万元的社会抚养费。

超生多个孩子,还要乘以超生子女数的倍数。高收入者还要对超过当地居民可支配收入部分,按一至两倍征收。深圳曾有一个超生家庭,被征收七十八万元。

尽管中国政府对于超生者,除了通过经济手段收取其“社会抚养费”之外,还有一种行政处罚的方式,即由工作单位对超额生育者予以纪律处分,例如调职、降职、减薪等。

但现实情况是,目前社会上的“超生新贵”没有传统意义上的“单位”限制,所谓的“处罚”对他们来说几乎没有约束力。

对富人名人超生“经济处罚没有约束力,行政处罚也不适用”的状况,曾经有专家建议在刑法中增设相应条款,对这类行为追究刑事责任。这个建议引起广泛争议,许多民众拍手称快,但也有不少人质疑其法理基础和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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