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广告收益 分享部落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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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5日讯】 自由时报记者王珮华/专题报导 近来台湾部落客(blogger)间最津津乐道的一件事要属:Google推出中文繁体AdSense服务,这让勤于笔耕的部落客,有机会获得广告收入,也代表Google在台湾成立分公司以来,布局台湾网路广告市场最大动作。

Google提供AdSense繁体中文版,无异是向Yahoo!奇摩的搜寻行销正式宣战;由于Yahoo!搜寻行销目前拥有多数入口与新闻网站的搜寻合作,Google只靠网路家庭与蕃薯藤拓展关键字搜寻业务,开放台湾的AdSense,则是向广大部落客招手,希望透过众人之力蚕食市场,对抗Yahoo!奇摩的鲸吞势力。

Google AdSense是Google与网站分享广告收入的一种形式,分为内容(AdSense for content)与搜寻(AdSense for search)两类,前者是透过Google程式,为网站内容与广告配对,提供与刊登网站最相关的广告;后者是在网站上提供搜寻功能,透过显示与搜寻相关的广告,与Google分享广告收益。

由于AdSense并未规定网站流量要多少以上,才能参与AdSense联播,AdSense在支援繁体中文之前,就有不少部落客,用其他语系申请“偷跑”,结果还真的收到来自Google的支票。现在,Google开始支援繁体中文,台湾、香港的部落客就可以方便地透过AdSense赚钱了。

透过AdSense赚钱的方式并不难,先向Google申请AdSense账号,经审核通过后,Google会寄一段Javascript广告原始码(code)给您,让您可以贴在您的网页或部落格的任一处,只要参观您网站的人点选广告,您就可以分享广告费。根据经验,这个拆分率约在10%左右,只要累计收益达到100美元,Google就会寄支票给您。

对于Google开始在台湾挖墙脚的举动,Yahoo!奇摩媒体事业部副总经理张忆芬指出,Yahoo!在美国也推出Yahoo! Publisher Network(YPN)计划,鼓励网站管理者将Yahoo!内容配对广告,加入自己的网站,借此分享广告收益,不过,这项计划还不考虑引进台湾。

张忆芬解释,这类由使用者产生内容的网站,“若点选广告可以分享营收,网站管理者会怎么作?会不会自己或请人拚命点?”她表示,每个网站或部落格广告效益是不同的,所能分享的广告收益也应有所不同,在无法控制点选品质之前,Yahoo!奇摩不会引进YP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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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入3000元以上 不超过千人

记者王珮华/专题报导

透过AdSense机制能赚到多少钱?网路专家认为,全台湾估计只有30个部落客,可以月入约三万元以上,每月收入超过3,000元,最多不超过1,000个。

AdSense固然可以为部落客带来收益,但真要赚大钱,可不能靠AdSense。部落格观察站长洪进吉指出,AdSense分享给部落客的收益,每点一次广告约可拆分0.062美元,以平均点击广告的比率约5%来计算,每天一万次的点阅,每月约可赚进三万元收入;每天1,000次的点阅,每月约可赚进3,000元。但国内部落格,拥有每天万次点阅的只有30个,千次以上点阅的,则最多不到1,000个。

从另一个极端的例子来看,因为写作部落格走红的部落客弯弯,每日约有3.5万次点阅,假设她在部落格放置AdSense,有机会月入十万元以上;“但弯弯部落格的流量,是第二名流量的两倍。”洪进吉补充,经营部落格达到弯弯这种程度的,就算不靠AdSense,收入也不差。

在部落格上放置广告,有时不见得是个好主意,洪进吉说,当广告与你的部落格形象有落差时,可能会造成读者负面印象,有损部落客非营利的初衷,“究竟广告是资讯还是垃圾,端看读者感受。”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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