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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莲发现以人头虚报发票,金额将近十二亿

2007-10-31 20:26 中港台时间|10-31 07:38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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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31日讯】(据中广新闻梁国荣报导)花莲检调今天前往多家知名保险公司搜索,调查这些公司涉嫌向一家空壳公司“冠林保险代理人公司”,以不实交易发票,让这些保险公司得以支付现金,给不具保险代理人身份的保险经理人。初步了解,这家公司每年经由六百个以上的人头,开立发票的金额将近十二亿。

由于许多开产险公司常以无保险代理人或经纪人资格者招揽业务,依法无法支付佣金,但各产险公司为保持市场竞争力,乃以在银行账户间以传票作帐及借用人头方式,以发票面额15%-17%价格向主嫌周淑贞,在花东、台北县市所虚设的十多家保代公司取得支付佣金发票,藉以将余款给付依法无法取得产险公司佣金的实际承揽人,但主嫌收取的佣金,无法支付各类税捐,因此大量收购薪资人头及制造其它不实费用逃避税捐,藉以获取不法利益,人数多达六百多人,发票开立金额将近十二亿。

但主嫌担心遭人头欺骗,因此以一张自然人凭证IC卡一万元的代价购买,以确认人头是否欠税,由于花莲市户政事务所发现今年八月,出现大量自然凭证申请,而且申办的电子邮件信箱都很相同,同时还发现邮件地址当小老鼠的符号“@”,竟然是填写为中文的“小老鼠”,因此向东机组检举,而查获这起违法税捐稽征法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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