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飞雄案14日开庭宣判 律师盼能公正判决

【大纪元11月13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张敏采访报导)本台消息:维权人士郭飞雄“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历时一年多,法院定于11月14日上午在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开庭宣判。莫少平律师希望法官排除案外因素干扰,独立公正作出判决。

维权人士郭飞雄“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历时一年多,郭飞雄的太太张青12日接到法院将于14开庭宣判的通知,张青说—

张青:“今天早上十一点半左右,我在家里接到电话,天河区法院张昊(音)法官打来的,说开庭宣判的时间是星期三,也就是14日的上午八点半,在天河区法院四楼第二法庭。”

记者:“您现在有什么特别想说的?”

张青:“一直也就是等这一天来,现在不说吧,有结果再说吧。”

郭飞雄和郭飞雄案简介

曾经参与太石村维权活动和营救维权律师高智晟的郭飞雄先生是2005年入选香港《亚洲周刊》“风云人物”的十四位中国大陆法律工作者之一。

郭飞雄去年9月14日以“涉嫌非法经营罪”被拘押,后被以同样涉嫌罪名起诉,涉案出版物是揭露沈阳官场腐败的杂志《沈阳政坛地震》。该案曾因证据不足,两度“退查”。郭飞雄在被关押期间,会见律师时自述遭到包括用电警棍电击男性生殖器的酷刑逼供。他现在被羁押在广州市第三看守所。

郭飞雄案7月9日开庭后,检方要求补充证据。8月底,该案又送法院,10月12日得知法院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延期审理一个月,现在时限已满。

宣判结果出来后,各层次人会有明朗态度

郭飞雄委托的胡啸先生也得到了法院14日开庭宣判的通知。胡啸律师表示:“现在我们都在等一个宣判结果。结果出来以后,可能对于很多关心的人,即维权人士、律师、各种层次的人都会有一个很明朗的态度。”

宣判应公布“公告”允许旁听

受郭飞雄委托的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主任莫少平律师外出刚回到北京。听到开庭通知,他说:“按照法律规定,法院应该把宣判时间、地点以‘公告’形式公布出来。”

记者:“可不可以自由旁听?”

莫少平:“可以。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如果法庭能够容得下,提早一些去,领取一个旁听证,这就可以了。”

宣判后十天内可能会见郭飞雄 决定是否上诉

记者:“您和胡啸律师会到庭吗?”

莫少平:“因为宣判没有律师发言的程序,也没有检察官发言的程序,我明后天都在开庭,如果让胡啸律师一个人去,会见不了郭飞雄,因为会见必须两个律师。宣判的时候我们就不去了,也告诉了张青。

因为上诉不上诉是从接到判决书之后的第二天开始算,十天之内,如果不服一审判决,可以提出上诉。所以我们准备宣判之后的十天之内,去广州会见郭飞雄,最后决定是否上诉。”

希望法院排除案外因素干扰 独立公正判决

回顾郭飞雄案,莫少平律师认为:“按说指控郭飞雄的罪名,是非常普通的一个罪名,就是‘非法经营罪’,涉案的是郭飞雄被抓以前五年的事情,而且当时也作过一些相应的处理。但是鉴于郭飞雄本身比较特殊的身份,国际社会、国际媒体又非常关注,所以无论是司法机关,当然还有我们辩护律师,都花费了比一个普通刑事案件要大得多的气力,去处理这个案子。

从另一个角度,从法理上讲,确实折射出关于中国出版自由的问题。有些行政性的法规,甚至包括行政性的一些规章制度,与中国宪法上的一些规定产生冲突。应该怎么去认定、解决这个问题?我认为也是摆在中国司法界的另外一个课题,也是值得关注的。

我希望法院能够排除一切案外因素的干扰,独立公正地去作出判决。这样才能树立起司法的权威。”(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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