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信箱(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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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7日讯】纽约马太太来信

我于2002年4月宣誓入籍成为美国公民﹐于2007年5月替14岁的儿子申请N-600跟随母亲入籍﹐移民局通知我和儿子于10月初到纽约移民局面谈﹐面谈之后﹐移民官给了一封信﹐要求我补充以下的文件:

必须是有我和儿子的名字的之前和现在的地址证明﹐家庭账单﹐如:电话、电费、煤气﹐纽约州和纽约市政府的文件或ID身份证明﹐学校文件﹐必须证明我和儿子是居住于相同的地址。

请问:我已经递交了儿子的出生证明﹐为什么还要提供以上的文件﹖ 由于儿子才14岁﹐家里的账单和文件很少有他的名字﹐我该怎么办﹖

答:N-600入籍申请是给18岁以下的孩子跟随美籍公民的父亲或母亲入美籍﹐孩子和父亲或母亲必须到移民局面谈﹐移民官会问一些基本的家庭资料问题和一些简单的美国历史问题﹐另一重要手续是﹐孩子必须与跟随入籍的父亲或母亲共同居住和生活﹐并且是孩子的监护人﹐有关补充的文件﹐你可以向移民官解释儿子只有14岁﹐家里的账单确实没有他的名字﹐你应该尽量提供儿子学校的文件﹐医疗记录﹐儿子成长过程中你合影的相片﹐任何可以证明儿子确实以你共同生活和居住并在你的监护之下的文件﹐你都可以提供给移民官﹐一旦文件足以证明移民官的要求﹐儿子的跟随入籍将迎刃而解。

“信心移民服务”乐意为您解答任何有关移民的问题。欢迎来信。地址﹕布碌崙七大道6005号(6005 7th Avenue, 1/Fl Brooklyn, NY 11220)﹐电话﹕(718)439-8563。(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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