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无法双普选 中国官员到香港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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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2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妍君北京二十九日电)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今天通过二零一七年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可由普选产生,但二零一二年仍无法实施双普选。做出这项决定后,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乔晓阳和中国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张晓明等官员立即前往香港,傍晚将与香港各界人士见面,阐述这项决定的内容与考量。

中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研究室主任张荣顺在这次常委会会议闭幕后的记者会上,做上述表示。

对于香港特首普选时间一延再延,港人如何对二零一七年普选有信心?张荣顺说,“我们完全相信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二零一七年普选行政长官问题的时间表给予明确,这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我们也完全相信,这个目标是一定能够达到的。”

他说,这次常委会确定二零一七年香港特首可以实行普选,但依照香港基本法规定,特首和立法会产生办法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五个步骤。因此,二零一七年实行香港特首普选前,仍然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根据五个步骤,修改特首与立法会议员的产生办法。

张荣顺表示,这五个步骤为:先由香港特首向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由人大常委会做出决定;然后由特区政府提出法案,修改两个产生办法的法案交立法会,经三分之二多数通过;然后经特首同意,并报人大常委会,由人大常委会批准和备案。

他表示,香港基本法规定,香港特首以普选产生时,必须组成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须依照民主程序,提名产生若干名特首候选人,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全体合资格选民普选,产生特首人选,报中国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至于具体的特首普选办法,张荣顺说,还需要香港社会广泛讨论,凝聚共识。

他表示,这次中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香港特首的报告时,多数委员认为,香港主权移交中国以来,香港的民主进程经历一个发展的过程,包括特首与立法会议员的产生办法,一直循序渐进地向前发展,以及香港社会围绕着两个产生办法开展讨论,逐步缩小分歧的过程。

张荣顺说,委员认为,到了二零一七年,香港回归已经二十年,处于中国政府承诺“五十年不变”的中期的前端,香港民主政制发展的经验进一步积累,社会共识也会进一步凝聚,各方面的条件更加成熟。这时候先后实行特首和立法会议员普选,是比较恰当的时间。

他表示,人大常委会做出这项决定后,乔晓阳、张晓明和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飞立即前往香港,傍晚将与香港各界人士见面,详细阐述常委会的决定及其主要考虑。

根据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制发展咨询情况及2012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是否需要修改的报告”,二零一二年第四任香港行政长官的具体产生办法和第五届立法会的具体产生办法可以作出适当修改;二零一七年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五任行政长官的选举可以实行由普选产生的办法。

报告指出,在行政长官由普选产生以后,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选举可以实行全部议员由普选产生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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