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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究责草案 立委出席人数不足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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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王舜薇台北三日电)立法院司法委员会今天原定审查民主进步党籍立委王拓等三十四人提案的“二二八事件及戒严时期政府违法责任追究特别条例草案”,但因出席立委未达法定人数流会。

民主进步党立法院党团书记长王幸男表示,二二八究责草案符合转型正义的精神,应藉由司法程序,让历史真相大白,避免激化族群对立。但亲民党籍立委李复甸(不分区)说,草案不合法理,且二二八当时外省、本省人互助情形很多,应多注意光明面。

立法院司法委员会原本预定审查王拓等三十四人提案的“二二八事件及戒严时期政府违法责任追究特别条例草案”,却因出席委员不到法定人数,主席杨芳婉宣布散会。不过,提案人之一的王幸男仍要求说明提案。

王幸男表示,台湾社会族群对立相当严重,就是因为历史真相没有经过正常程序调查。在没有真相大白的情形之下,二二八事件容易被简化成“外省人欺负本省人”,这样的说法造成对立,对外省人也不公平。

他说,相信跟国民党来台的大部分外省人都是善良的,下令杀人、抓人的都是权力上位者,应由他们负法律责任。但法律规定不可回溯,被告过世或时效过了,都不能追究责任。另外,国家安全法明定,过去受过军法审判的人不得上诉,也阻挡了许多平反的机会。

王幸男指出,应该要解除法律限制,在最高检察署成立特别小组、最高法院设置特别法院审理。草案保障被起诉者的亲人有听审权、辩护权、对质权、诘问权等权利,并不是泛蓝所说的“株连九族”,而是为了化解本省、外省的对立,让司法程序将有罪的定罪,无罪的还清白。

李复甸表示,依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二条规定,只要过了法律时效期,应判决免诉;第三百零三条也规定,若被告死亡,应不受理诉讼,这项草案不合法理。

他拿出一张旧照片说,父母亲都是外省人,二二八事件时,父亲因会说日文,在街上没有被打,还受到许多本省籍朋友的帮助,只受到惊吓。母亲也受本省人保护,躲在猫空。他表示,父母亲逃过一劫后还留影纪念,就是因为二二八事件带给他们极大的心理伤害,并感激许多本省人的帮忙。

李复甸说,当时很多外省人和本省人都互相帮助,现在提草案追究谁该负责任,却忽略许多光明面。当法律诉讼已经不可能时,应把光明面呈现出来,“法律期只有三十年,但是一个人的感谢却是一辈子。”

民进党籍立法委员王拓、王幸男等三十四人所提案的“二二八事件及戒严时期政府违法责任追究特别条例草案”,内容针对当时统治者侵害人权的违法行为,透过立法厘清并追究其责任。草案明定,即便被告死亡,其配偶、直系或旁系三亲等内血亲应代为行使诉讼的权利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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