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城五农民“围攻警察”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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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31日讯】(天网湖北讯)12月31日,湖北维权一人士致电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本月中旬,湖北宜城以妨害公务罪判决黄朝安等五农民。

随后,我们电话采访了湖北宜城市流水镇黄湾村四组农民金士良先生,他告诉我们:整个案件是因为政府强行征地造成的。今年8月8日晚夜幕刚刚降临,几辆警车开进黄湾村四组。他们无任何手续,又不出示证件的情况下,在黄湾村四组无故抓捕老百姓,我们不服。要他们出示抓人的手续他们不理踩,在抓张景福时张的岳母出来阻拦警车,警车故意撞倒张的岳母,当时昏迷不醒,我们要求民警先救人,他们置之不理,确想开车逃跑,激怒了老百姓,才用树枝、车箱放在路上,目的是让民警先抢救人命。而警察拳打脚踢,群众更加气愤,放了他们的车轮气,他们被群众围住,无法脱身。老百姓向警官讨说法讨公道。警官又打电话,调来十几辆警车、消防车、几十警察不问青红皂白,他们来了乱抓乱打,混乱一团,上至七十岁的老人、下至十六、七岁的少年,一共抓了十七个人。他们在抓张学华的儿子张公时,张学华的多年有病的妻子上前询问:“你们抓走了我丈夫,又抓走了我的儿子,他们犯了什么法?”他们不问青红皂白,用警棍把张学华的爱人李子菊击倒在街中心路上。

金士良先生还指出,判决书说“用手提灯将派出所民警刘建刚在左前额砸伤(缝合五针)”不是事实,根本就没有什么手提灯。更可笑的是判决书居然指称我们打伤了九位警察,那是胡说八道。我们有十七个人被政府抓走。

而宜城市法院判决书则认为:2007年8月8日晚20时许,宜城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与流水派出所民警在该局副局长赵友明、刑警大队大队长朱守强和流水镇派出所所长王少波的带领下,前往流水镇黄湾村四组依法传唤2007年8月4日参加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案的涉案人员,副局长赵友明及刑警大队长朱守强带领民警王海峰、陈军民等人到涉案人员之一张景福家对其传唤过程中,遭到陈景福亲属的阻挠,接着前面已被传唤带走的四名涉案人员(黄拥军、张学华、陈学龙、刘全明)的家属及部分村民陆续赶到陈景福家门前围住民警进行谩骂、阻挠、被告人金龙在阻挠过程中用手提灯将派出所民警刘建刚在左前额砸伤(缝合五针)后逃离现场。

其余的村民继续对执法民警围攻,并用树桩和拖拉机车厢把两辆警车(鄂F4066警、鄂F4020警)前后堵住,大队长朱守强和民警王海峰在其它民警的努力下强行把张景福带上民警姚守明驾驶的一辆面包车上,因前面路被阻,被迫朝钟祥方向开。

此时,闹事的村民中有人喊叫说:“不能让在现场的民警和车辆走了”,被告人张弓即将警车车胎气放掉,致警车不能开动,部分村民就上前围住执法民警。当大队长朱守强及民警王海峰等人把张景福带往流水镇政府时,被陆续赶来的数十名村民围住,对朱守强及王海峰进行围攻、拉扯、厮抓等,在拉扯、厮抓的过程中,村民强行把张景福抢走,并将在队长朱守强及民警王海峰二人的防弹背心、头盔、警棍抢走,朱、王二人又被村民挟持到流水镇政府值班室,在值班室时,被告人黄朝安、龙昌翠、吕代香等人紧紧抓住朱守强、王海峰二人进行厮抓、拧打、谩骂等,共持续了一个多小时。

当晚12时许,宜城市公安局又派出了大批民警赶到现场,驱散围攻的村民后才控制局面,制止事态的发展,解救出被围困的民警,当场将行凶闹事的主要人员被告人黄朝安、龙昌翠、吕代香、张弓等人抓获。经宜城市公安局法医学鉴定书认定:公安民警赵友明、朱守强、刘建刚、王海峰、姚守明、王少波、陈军民、肖俊波、姚海波的损伤程度均为轻微伤。

据当地村民介绍,被判刑的5位农民已经向法院提起上诉。

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希望湖北襄樊、宜城两级法院本着依法治国的理念,尊重案件客观历史事实,早日查清事件真相,从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处理官民纠纷,以充分保障宜城市黄湾村农民的基本权利。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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