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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卫生局稽查市售米 一成二标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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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郭美瑜台北十九日电)台北市卫生局今天公布二月份市售包装“米”的标示稽查结果,在清查的一百三十四种产品中,有十六种产品标示不符规定,不合格率达一成二。卫生局表示,卫生署对于营养成分有定义,若“微量”就宣称“丰富”,仍属不合法。

卫生局查获十六种食品标示不符规定的产品中,有一件无厂商地址,四件无营养标示,两件营养标示错误、九件有营养宣称但标示不合;不合规定的业者包含知名厂商义美、中兴米、山水胚芽糙米等。

卫生局药物食品管理处长姜郁美表示,行政院卫生署自民国九十四年起,规定市售的谷类加工食品也应标示营养成分及含量,但业者宣称“富含高纤”、“有骨气”、“含丰富的蛋白质”、“维生素B、E”等,应标示含量多寡,否则即误导民众认为吃米即可补充上述成分。

姜郁美说,食品标示、宣传或广告不实、夸张或易生误解的情形,厂商应回收改正,业者也会被依违反卫生管理法处新台币三万元至十五万元罚锾,若涉及医疗效能,则依法处二十万元至一百万元以下罚锾。

她呼吁民众,购买包装食品时,应注意有效日期、容器或包装上的食品标示是否完整,并拒绝夸大不实的产品,维护自身权益。相关讯息可上台北市卫生局网站查询http://www.health.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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