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北市衛生局稽查市售米 一成二標示不合格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3月1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郭美瑜台北十九日電)台北市衛生局今天公布二月份市售包裝「米」的標示稽查結果,在清查的一百三十四種產品中,有十六種產品標示不符規定,不合格率達一成二。衛生局表示,衛生署對於營養成分有定義,若「微量」就宣稱「豐富」,仍屬不合法。

衛生局查獲十六種食品標示不符規定的產品中,有一件無廠商地址,四件無營養標示,兩件營養標示錯誤、九件有營養宣稱但標示不合;不合規定的業者包含知名廠商義美、中興米、山水胚芽糙米等。

衛生局藥物食品管理處長姜郁美表示,行政院衛生署自民國九十四年起,規定市售的穀類加工食品也應標示營養成分及含量,但業者宣稱「富含高纖」、「有骨氣」、「含豐富的蛋白質」、「維生素B、E」等,應標示含量多寡,否則即誤導民眾認為吃米即可補充上述成分。

姜郁美說,食品標示、宣傳或廣告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的情形,廠商應回收改正,業者也會被依違反衛生管理法處新台幣三萬元至十五萬元罰鍰,若涉及醫療效能,則依法處二十萬元至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她呼籲民眾,購買包裝食品時,應注意有效日期、容器或包裝上的食品標示是否完整,並拒絕誇大不實的產品,維護自身權益。相關訊息可上台北市衛生局網站查詢http://www.health.gov.tw。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