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判处被查封网站主编六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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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21日讯】(美国之音记者:亚微2007年3月20日华盛顿报导)被中国政府查封的“爱琴海”网站主编力虹(真名张建洪)日前被浙江当局判处6年有期徒刑,律师和家人表示要继续上诉。

浙江宁波中级人民法院星期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原爱琴海网主编力虹6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1年。官方的新华社报导说,力虹在海外网站发表了60多篇诽谤政府和中国社会制度的文章,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报导称,由于力虹本人在被捕后表现出悔过之意,因此法庭给予他从宽判决。

*网站发表批评中国政府文章*

力虹现年49岁,独立中文笔会会员。2005年,他和其他几位人士一起创办了自由派人文思想网站“爱琴海”。2006年3月,该网站被中共当局查封,他本人也在同年9月被捕,分析人士指出,爱琴海被关闭、力虹被捕与爱琴海网发表过一些激进的批评中国政府的文章有关。

力虹的妻子董敏认为当局对丈夫的重判不公正,并表示要继续上诉。她说:“他只是一个文人,发表了一些批评政府的文章。我觉得,判他6年太不公正了。我到现在为止都接受不了,我们现在要上诉。我希望能得到国际社会的帮助,最好能营救他,使他早日得到自由。”

*林辉:与中国提倡的和谐精神不符*

原爱琴海站长林辉对当局重判力虹表示愤慨。他说,这和中国政府提倡的和谐精神不符。林辉说:“这个事件首先涉及言论自由;其次,力虹是一个知识份子,一位对国家有一定贡献的作家,政府应该从更广阔的角度看待这个问题;第三,现在都在提倡和谐社会,政府以言论上的不合对自己的作家科以重刑,这显然和它提倡的精神是相违背的。”

原爱琴海网的网友陈启棠也表示,当局的做法违背了它提出的依法治国的主张。他说:“我曾经和力虹一起在爱琴海为中国的言论自由呐喊过。我们觉得,当局重判力虹是无耻的,无法无天的,这个做法是对胡温政府提倡的依法治国是一个响亮的耳光。”

*李建强:违反司法程序*

力虹的代理律师李建强指出,法庭的判刑违反了司法程序。他说,根据检察院原来的起诉意见,力虹应该被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他说,当局也曾向力虹家属表示,力虹的案件不是很严重,有可能会判2年到3年有期徒刑,甚至可能被判缓刑。

李建强说:“检察院的起诉权和法院的审判权在法律上是有区别的。检察院没有提出的起诉意见,法院不能拿过来直接适用,也就是说,法官不能既当检察官,又当法官,他只能根据检察官指控的事实来判刑。”

李建强透露,法官在判刑之前曾经告诉力虹要就此案请示上级,请示的过程中发生了两件事。首先,美国国务院发表了人权报告,报告的中国部分提到力虹的案子,之后中国外交部也发表了针锋相对的人权报告。李建强说,力虹被重判和上级对法庭的干预有关。他说,一般情况下,如果没有上级的指示,法官若要实施重判,他会依法让检察官把案子撤回,然后加上“罪行重大”的罪名,就可以判处被告5年以上有期徒刑。

李建强说:“根据法律规定,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和罪行重大的可以判处5年以上徒刑。检察官没有说力虹罪行重大,但是法官说他罪行重大,因为他手里有尚方宝剑,是上级让他这么判的。所以,他就不管检察院的指控权,也不管律师的辩护权,自己做出了判决。”

*记者无国界表示谴责*

设在巴黎的记者保护组织记者无国界在力虹被判刑后发表声明表示谴责。该组织因特网自由部门的负责人之一劳林.马丁(Laureen Martin)担心会有更多的网络异议人士被重判。她说:“这是中国司法制度被政治当局控制的一个例证。网络异议人士因为坚持言论自由而付出沉重的代价,他们被判刑入狱是非常可悲的事。我们担心,力虹被判刑后,另外两名网络异议人士-陈树庆和郭飞雄也可能会遭到同样的命运。”

浙江异议人士陈树庆2006年9月被当局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与此同时,广东维权人士郭飞雄也被当局以涉嫌非法经营罪逮捕。他们目前都在等待宣判。中国政府加紧了对媒体和因特网的控制。最近几个月,又有一些异议人士因为在网上发表政治内容的文章而受到当局打压。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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