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3月9日讯】(明报新闻网2007年3月9日报导)山西国资委规定,外省的企业,包括境外的企业也不能单独在山西投资控股煤矿。
山西省国资委有关人士表示,考虑到企业今后的发展和经济增长点,煤炭生产方面的合作比例不能过大,不能让对方企业控股,也不能参股过大,尤其是对民营企业参股的大矿。
他还表示,外省的企业,包括境外的企业也不能单独在山西投资控股煤矿,如果要投资也不能单纯挖煤,必须有其他企业,不然会给山西带来很大的损失,煤炭企业在自己的井田范围内和别的企业合作必须注意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