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少年网路援交 村里干事知悉不报 罚钱

儿少性交防制初审

【字号】    
   标签: tags: ,

【大纪元4月10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陈诗婷/台北报导〕为避免网路聊天室成为色情犯罪的天堂,台湾立法院卫环委员会昨初审通过“儿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未来村里干事、网际网路服务商、电信系统业者只要“知悉”未满18岁者从事性交易,就须主动向相关单位通报,否则可处新台币6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锾。

持有儿童色情物 罚

另外,条例原仅处罚散布、贩卖儿童及少年色情产品者,但由于儿童色情物品会对受害人造成连续性伤害,委员会也同意针对“持有者”开罚。未来无正当理由持有儿童色情物品者,第一次被查获,得接受2小时以上、10小时以下辅导教育,第二次以上被查获者,处2万元以上至20万元以下罚金;物件全数没收。

通报义务者范围增

立法院卫环委员会昨审查儿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条例修正草案,朝野立委无异议支持将网路服务供应商、电信系统业者强制纳入“通报义务者”,盼借此有效防堵性侵事件。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技正温俊瑜会中一度表示,要求电信业者负通报义务的做法,可能涉及侵犯通信秘密,实际上运作有困难。

初审纳入村里干事

但与会立委强力主张,业者“知悉”后通报应无不妥。国民党立委徐中雄要求将村里干事纳入强制通报系统的要求,也经委员会采纳。

根据内政部统计,不统计犯罪黑数,每年约有3百名未成年网友因网路交友遭到性侵害,且不少青少年都习惯透过网路媒介进行性交易。

未来修正草案若三读通过,包括网路聊天室、BBS、手机简讯业者、网路部落格乃至网路电子报等服务供应商等,都须主动通报。也就是说,网路上不可能再出现未成年援交等讯息。

(http://www.dajiyuan.com)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