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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3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谢佳珍台北三十日电)法务部研议九十六年罪犯减刑条例草案已送交行政院,行政院发言人陈美伶今晚表示,治安、贪污、新兴犯罪与犯意很重的皆被排除,至于军事犯罪是否排除以及减刑犯罪基准日订哪一天,负责法案审查的政务委员许志雄明天将邀国防部、法务部协调。
九十六年罪犯减刑条例草案规定,犯罪在九十六年二月二十八日以前者,除另有规定外,依下列规定减刑:一、死刑减为无期徒刑;二、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二十年;三、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减其刑期或金额二分之一。
草案说明指出,贪污、贿选、金融犯罪及危害社会治安较为严重的性侵害、洗钱、毒品、走私等犯罪类型,不予减刑。犯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项杀人罪者,不论次数、人数或是否对依法执行职务的公务员犯之,都属危害社会治安的重罪,应排除适用减刑范围。
草案也列出陆海空军刑法不予减刑的罪名,包括违反军人应负保守军机的义务,如泄漏或交付关于中华民国军事上应秘密的文书、图画等,不宜减刑;触犯对长官施暴胁迫罪、劫持军用舰艇航空器罪也不宜减刑。
陈美伶说,过去没有把军事犯罪排除在减刑之列,这次国防部要求排除,许志雄将再邀国防部与法务部协调。
至于减刑犯罪基准日,陈美伶表示,基准日很可能订在总统陈水扁会见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前南非总主教屠图透露指示研议赦免相关事宜之前,不过,确切日期仍待明天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