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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版草案未拟妥 台立院决议海岸法缓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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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曹宇帆台北二日电)台湾立法院内政及民族委员会今天初审“海岸法草案”,但政院版仍未完成行政审查程序,尚未送立法院,会议主席、民主进步党籍立委张庆惠裁定,全案待两周后政院版送达立法院再议。

民进党籍立委赵永清(台北县)、邱创进(彰化县)拟具“海岸法草案”提案说明指出,为促进海岸地区土地的合理利用,健全海岸管理,有必要立专法成立海岸保护区,依价值分为一级保护区由中央主管机关专责,二级保护区由地方政府归化管理。

不过内政部常务次长林中森上午在内政委员会中表示,因届期不连续缘故,海岸法历经三届会期均未完成审查,不过为积极推动海岸法立法,内政部已邀集专家学者、相关机关与地方政府八度开会,审慎检讨原草案条文内容,目前已初步完成草案内容,但尚未完成行政审查程序,无法送立法院与委员提案并审。

张庆惠(不分区)最后裁定,内政部应尽快让政院版法案草案在两周内完成法定行政程序,全案待院版送立法院后,再与委员提案并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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